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第5号令)

律来帮
商家名称:
律来帮
商家认证:
VIP会员
手机号码:
18365284851
添加微信:
18365284851
温馨提示:
请说在创想鸟看到,优惠更多

导读: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第5号令)第一条 为依法处理和充分利用闲置土地,切实保护耕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闲置土地,是指土

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第5号令)

第一条 为依法处理和充分利用闲置土地,切实保护耕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闲置土地,是指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未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同意,超过规定的期限未动工开发建设的建设用地。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以认定为闲置土地:

(一)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建设用地批准书未规定动工开发建设日期,自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生效或者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建设用地批准颁发之日起满1年未动工开发建设的;

(二)已动工开发建设但开发建设的面积占应动工开发建设总面积不足三分之一或者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足25%且未经批准中止开发建设连续满1年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条 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认定的闲置土地,应当通知土地使用者,拟订该宗闲置土地处置方案,闲置土地上依法设立抵押权的,还应通知的抵押权人参与处置方案的拟订工作。处置方案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处置方案可以选择以下方式:

(一)延长开发建设时间,但最长不得超过1年;

(二)改变土地用途,办理有关手续后继续开发建设;

(三)安排临时使用,待原项目开发建设条件具备后,重新批准开发,土地增值的,由政府收取增值地价;

(四)政府为土地使用者置换其他等价闲置

土地或者现有建设用地进行开发建设;

(五)政府采取招标、拍卖等方式确定新的土地使用者,对原建设项目继续开发建设,并对原土地使用者给予补偿;

(六)土地使用者与政府签订土地使用权交还协议等文书,将土地使用权交还给政府。原土地使用者需要使用土地时,政府应当依照土地使用权交还协议等文书的约定供应与其交还土地等价的土地。

对因政府、政府有关部门行为造成的闲置土地,土地使用者支付部分土地有偿使用费或者征地费的,除选择前款规定的方式以外,可以按照实际交款额占应交款额的比例折算,确定相应土地给原土地使用者使用,其余部分由政府收回。

第四条 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1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1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连续2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土地使用者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

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闲置土地,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1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0%以下的土地闲置费;满2年未动工开发时,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但是,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或者动工开发必需的前期工作造成动工开发迟延的除外。

第五条 依照本办法第四条规定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后予以公告,下达《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决定书》,终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或者撤销建设用地批准书,注销土地登记和土地证书。

第六条 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内闲置土地的状况,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及各项建设对土地的需求,优先使用闲置土地。

建设用地能使用闲置土地的,必须使用闲置土地,不得批准占用农用地。对闲置土地利用未达到规定标准的地区,应当核减其下一年度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

第七条 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依法收回的闲置土地,应当重新明确用途、设定使用条件、确定供地方式,并向社会公告。

收回的国有闲置土地,应当采取以下方式利用:

(一)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区内,应当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确定的用途安排建设项目或者其他临时用途;近期无法安排建设项目,耕种条件未被破坏的可以组织耕种,不适宜耕种的,可采取绿地等方式作为政府土地储备。

(二)规划用途为农用地,耕种条件未被破坏的,应当恢复耕种;不适宜耕种的,应当改为其他农用地。

第八条 收回的集体所有的闲置土地,应当采取以下方式利用:

(一)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村庄、集镇建设用地区内,应当用于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其他建设项目;本集体经济组织近期无法安排建设项目的,可以由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拟订置换方案,报上一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依法安排其他建设项目,并对原集体经济组织给予补偿。

(二)规划用途为农用地,耕种条件未被破坏的,应当恢复耕种;不适宜耕种的,应当改为其他农用地。

第九条 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地籍调查和土地变更登记的基础上,查清闲置土地位置、面积等情况,建立闲置土地宗地档案,绘制闲置土地分布现状图,监督跟踪其利用情况。

第十条 闲置土地依法处置后土地权属和土地用途发生变化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办理土地变更登记,重新核发土地证书。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消息提醒:福州的白女士添加了微信

律师在线法律咨询,24小时在线咨询
微信号:18365284851

微信扫描上方二维码联系我们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253000106@qq.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发布者:普法网编辑,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law.chuangxiangniao.com/p/272744.html

(0)
上一篇 2025年2月9日 19:42:25
下一篇 2025年2月9日 19:42:42

相关推荐

  • 工程施工鉴证约定利息有效吗

    问题解答: 工程施工鉴证约定利息有效,但其约定的利息应当在法律规定的范围之内,对于超过法律规定范围外的利息,当事人主张对方支付的,法院对超过部分的利息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五条 当事人对垫资和垫资利息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按照约定返还垫资及其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约定的利息计…

    房产纠纷 2025年5月25日
    700
  • 中标后未签订合同是什么行为

    问题解答: 中标后不签订合同算违约行为。根据法律规定,中标人在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三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

    房产纠纷 2025年5月25日
    500
  • 两个建筑公司合并期间能投标吗?

    问题解答: 两个建筑公司合并期间不能投标。根据法律规定,两个建筑公司合并的,公司实体发生变化,合并一方或双方消灭、法律地位丧失,合并期间的两个公司处于一种不确定的状态之中,因此不能投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

    房产纠纷 2025年5月25日
    400
  • 劳务分包开什么发票

    问题解答: 劳务分包可以开劳务费发票。总包方向发包方开代扣代收税款凭证后,把完税凭证复印件提供给分包方,分包方携带分包合同与地税税务登记副本复印件和机构所在地地税机关出具的外出经营证明,到工程所在地地税机关开发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

    房产纠纷 2025年5月25日
    500
  • 水电工程承包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问题解答: 水电工程承包需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与工程专业承包水电安装工程施工资质,并且具有水电安装工程的施工经历。根据法律规定,企业具有水电工程一级资质的,可承担各类型水利水电工程的施工。 法律依据: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十一条 下列建筑业企业资质,由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设区的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许可: (一)施工总承包资质序列三级资质(不含铁…

    房产纠纷 2025年5月25日
    600
  • 工程设计合同的签约流程是什么

    问题解答: 工程设计合同的签约流程是: 1、合同预算部起草工程设计合同,参与合同谈判并组织会签; 2、工程部审核设计合同的技术条款,物质采购部审核采购条款,财务部审核财务相关条款,法律顾问分析判断合同风险; 3、主管领导对合同整体进行审核; 4、总经理审定批准签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八条 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

    房产纠纷 2025年5月25日
    600
  • 建筑方强行不给工程介绍费怎么办

    问题解答: 建筑方强行不给工程介绍费的,当事人可按照双方的约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建筑方支付工程介绍费。如建筑方在法院判决生效后仍然不支付的,当事人可依法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 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

    房产纠纷 2025年5月25日
    1000
  • 挂靠建筑公司承建是否合法

    问题解答: 挂靠建筑公司承建不合法。我国法律对工程挂靠作了禁止性规定,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具有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而建筑公司也不得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本公司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公司的名义承揽工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六条 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

    房产纠纷 2025年5月25日
    500
  • 中标后不履行合同

    问题解答: 中标后不履行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因此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对超过部分进行赔偿。如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六十条 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履…

    房产纠纷 2025年5月25日
    900
  • 解除公司承包合同需要提前通知吗

    问题解答: 如果当事人单方面解除公司承包合同的,则需要提前通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如果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决定解除合同的,则不需要提前通知对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合同因违约解除的,…

    房产纠纷 2025年5月25日
    500
  • 商品房因开发商未交齐工程款而被建筑商扣留该怎么办

    问题解答: 商品房因开发商未交齐工程款而被建筑商扣留的,当事人可以先行与其协商,如果协商不能解决问题的,当事人应当尽快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

    房产纠纷 2025年5月24日
    600
  • 建筑工程承包是什么

    问题解答: 建设工程承包是指建设工程任务的总承包单位将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等全部任务一并发包给一个具有相应总承包资质条件的承包人,由该承包人对建设工程的全过程向发包人负责,直到工程竣工,向发包人交付验收合格的建设工程的发承包方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一条 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

    房产纠纷 2025年5月24日
    600
  • 工程施工完成后多久办竣工呢

    问题解答: 法律对于工程施工完成后多久办理竣工验收并没有作出具体规定,但是该工程的建设单位在收到工程的竣工报告后,应组织设计、施工和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工程的竣工验收。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完成建设工程设…

    房产纠纷 2025年5月24日
    600
  • 招标合同签订后能变更合同内容么

    问题解答: 招标合同签订后一般不能变更合同内容,但是经过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就合同中的非实质性内容作出变更。根据法律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签订招标合同后,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

    房产纠纷 2025年5月24日
    600
  • 内部承包人将工程分包是违法行为吗

    问题解答: 内部承包人将工程分包违法。根据法律规定,建筑工程的承包单位不得将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法律依据: 《建筑法》第二十八条 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建筑法》第二十九条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

    房产纠纷 2025年5月24日
    900

发表回复

登录后才能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