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赔偿法》中的国家机关是指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1、行政机关:《国家赔偿法》第七条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当人民的利益收到损害时,当然可以要求国家进行赔偿,毕竟自己的利益谁也不希望受到侵害,并且国家也是有相应的法律管这一方面,并不是自己随便就可以要求国家赔偿。那么,人们想要得到赔偿也有相关的国家机关的,只有一个国家各机关分明确,才不至于杂乱,做到俨然有序,下面我们来看一下,我国国家赔偿法中所称的国家机关包括哪些?
《国家赔偿法》中的国家机关是指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
《国家赔偿法》第二条规定,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有本法规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
此处所说的国家机关,包括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
一、行政机关:《国家赔偿法》第七条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二、司法机关:《国家赔偿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请求国家赔偿之事由:
1.公务员於执行职务行使公权力时,因故意或过失不法侵害人民自由或权利者
国家应负损害赔偿责任。公务员怠於执行职务.致人民自由或权利遭受损
害者亦同
2.公有公共设施因设置或管理有欠缺,致人民生命、身体或财产受损害者,国
家应负损害赔偿责任
3.受委托行使公权力之团体,其执行职务之人於行使公权力时,视为委托机关
之公务员。受委托行使公权力之个人,於执行职务行使公权力时亦同
并不是说国家可以没有责任,毕竟还是设有国家机关进行这一方面的管理,所以,人们不用担心。毕竟在中国这个和平的国家,在现在这个和平的时代,国家当然也希望中国走的是可持续发展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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