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导读: 在城市商品房价格高涨的今天,到农村购买价格便宜的并不明智。 随着商品房价格不断攀高、土地资源日益稀缺,全国几乎所有大中型城市,均出现了以旧城改造、城中村改造、合村并镇、新农村建设等名义违规开发建设的小产
在城市商品房价格高涨的今天,到农村购买价格便宜的并不明智。
随着商品房价格不断攀高、土地资源日益稀缺,全国几乎所有大中型城市,均出现了以旧城改造、城中村改造、合村并镇、新农村建设等名义违规开发建设的小产权房,并呈蔓延之势。
小产权房麻烦大
“小产权房”由于价格低廉越来越火,不用做广告,购房者也趋之若鹜。主流群体是城镇低收入居民。但在众多法律人士看来,“小产权房”存在多重风险,最大的问题是实际上没有产权,不受法律保护。
资深房产法律专家、宁一主任易静律师现为读者进行相关政策解读及风险提示。
了,一方隐匿共同财产咋办
律师说法
张红与赵磊5年,婚后财产一直由赵磊管理。2008年2月张红起诉离婚,并要求分割10万元。在诉讼过程中,通过法院调取证据,张红发现赵磊偷偷将账户中的20万元取出,故张红增加了诉讼请求,主张应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为30万元。
法院认为,赵磊在张红不知情的情况下取出夫妻共同财产20万元,存在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故法院在判决离婚的同时,判决张红分得夫妻共同财产20万元,赵磊分得10万元。
击水律师事务所王歆怡律师解释说,离婚分割财产时,一方隐匿夫妻共同财产的现象比较常见,对此《中华人民共和国》第47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本案中,赵磊在张红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夫妻共同财产20万元取出,且不能说明该笔存款的合理去向。后经法院调查认定此20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赵磊存在隐匿、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法院判决张红分得夫妻共同财产中的20万元而赵磊分得10万元,依法保护了张红的合法权益。
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47条还规定,即使双方已经离婚,如果一方发现对方在离婚时存在上述情况,导致夫妻共同财产没有依法分割的,仍然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从而最大限度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律师说法
小产权价低,法律不保护
易律师介绍,“小产权房”并不是一个法律上的概念,它只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是指建设在农村集体土地上的商品性住宅。它一般由开发商与村委会合作,或由村委会自行开发建设。因用地性质,它不能获得国家建设部门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也无法上市交易。其“房产证”是由乡镇政府自制颁发的,卖房者是村委会。由于不存在土地出让金,不用缴纳各种税费,所以成本低,售价低,这也正是它大受欢迎的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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