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2020年内容(2020年 民法典)

律来帮
商家名称:
律来帮
商家认证:
VIP会员
手机号码:
18365284851
添加微信:
18365284851
温馨提示:
请说在法外狂徒看到,优惠更多

民法典的内容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在法律体系中居于基础性地位,也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共7编、1260条,各编依次为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以及附则。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

民法法典内容2020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020年5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目录

第一编总则

第一章基本规定

第二章自然人

第一节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节监护

第三节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

第四节个体工商户和农村承包经营户

第三章法人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二节营利法人

第三节非营利法人

第四节特别法人

第四章非法人组织

第五章民事权利

第六章民事法律行为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二节意思表示

第三节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

第四节民事法律行为的附条件和附期限

第七章代理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二节委托代理

第三节代理终止

第八章民事责任

第九章诉讼时效

第十章期间计算

第二编物权

第一分编通则

第一章一般规定

第二章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第一节不动产登记

第二节动产交付

第三节其他规定

第三章物权的保护

第二分编所有权

第四章一般规定

第五章国家所有权和集体所有权、私人所有权

第六章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第七章相邻关系

第八章共有

第九章所有权取得的特别规定

第三分编用益物权

第十章一般规定

第十一章土地承包经营权

第十二章建设用地使用权

第十三章宅基地使用权

第十四章居住权

第十五章地役权

第四分编担保物权

第十六章一般规定

第十七章抵押权

第一节一般抵押权

第二节最高额抵押权

第十八章质权

第一节动产质权

第二节权利质权

第十九章留置权

第五分编占有

第二十章占有

第三编合同

第一分编通则

第一章一般规定

第二章合同的订立

第三章合同的效力

第四章合同的履行

第五章合同的保全

第六章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第七章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第八章违约责任

第二分编典型合同

第九章买卖合同

第十章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

第十一章赠与合同

第十二章借款合同

第十三章保证合同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二节保证责任

第十四章租赁合同

第十五章融资租赁合同

第十六章保理合同

第十七章承揽合同

第十八章建设工程合同

第十九章运输合同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二节客运合同

第三节货运合同

第四节多式联运合同

第二十章技术合同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二节技术开发合同

第三节技术转让合同和技术许可合同

第四节技术咨询合同和技术服务合同

第二十一章保管合同

第二十二章仓储合同

第二十三章委托合同

第二十四章物业服务合同

第二十五章行纪合同

第二十六章中介合同

第二十七章合伙合同

第三分编准合同

第二十八章无因管理

第二十九章不当得利

第四编人格权

第一章一般规定

第二章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

第三章姓名权和名称权

第四章肖像权

第五章名誉权和荣誉权

第六章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

第五编婚姻家庭

第一章一般规定

第二章结婚

第三章家庭关系

第一节夫妻关系

第二节父母子女关系和其他近亲属关系

第四章离婚

第五章收养

第一节收养关系的成立

第二节收养的效力

第三节收养关系的解除

第六编继承

第一章一般规定

第二章法定继承

第三章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四章遗产的处理

第七编侵权责任

第一章一般规定

第二章损害赔偿

第三章责任主体的特殊规定

第四章产品责任

第五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

第六章医疗损害责任

第七章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责任

第八章高度危险责任

第九章饲养动物损害责任

第十章建筑物和物件损害责任

附则

第一编 总则

第一章 基本规定

第一条为了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调整民事关系,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第三条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第四条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第五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第六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第八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第九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第十条处理民事纠纷,应当依照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习惯,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第十一条其他法律对民事关系有特别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民事活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二章 自然人

第一节 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第十三条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第十四条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

第十五条自然人的出生时间和死亡时间,以出生证明、死亡证明记载的时间为准;没有出生证明、死亡证明的,以户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时间为准。有其他证据足以推翻以上记载时间的,以该证据证明的时间为准。

第十六条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第十七条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

第十八条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第十九条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十条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十一条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适用前款规定。

第二十二条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十三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其法定代理人。

第二十四条不能辨认或者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其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认定该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被人民法院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本人、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申请,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其智力、精神健康恢复的状况,认定该成年人恢复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本条规定的有关组织包括: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医疗机构、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民政部门等。

第二十五条自然人以户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居所为住所;经常居所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所视为住所。

第二节 监护

第二十六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第二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第二十九条被监护人的父母担任监护人的,可以通过遗嘱指定监护人。

第三十条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之间可以协议确定监护人。协议确定监护人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

第三十一条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

依据本条第一款规定指定监护人前,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处于无人保护状态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法律规定的有关组织或者民政部门担任临时监护人。

监护人被指定后,不得擅自变更;擅自变更的,不免除被指定的监护人的责任。

第三十二条没有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的,监护人由民政部门担任,也可以由具备履行监护职责条件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担任。

第三十三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在自己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该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

第三十四条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

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产生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因发生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监护人暂时无法履行监护职责,被监护人的生活处于无人照料状态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应当为被监护人安排必要的临时生活照料措施。

第三十五条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在作出与被监护人利益有关的决定时,应当根据被监护人的年龄和智力状况,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

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应当最大程度地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保障并协助被监护人实施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监护人有能力独立处理的事务,监护人不得干涉。

第三十六条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

(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

(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本条规定的有关个人、组织包括: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医疗机构、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未成年人保护组织、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民政部门等。

前款规定的个人和民政部门以外的组织未及时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民政部门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

第三十七条依法负担被监护人抚养费、赡养费、扶养费的父母、子女、配偶等,被人民法院撤销监护人资格后,应当继续履行负担的义务。

第三十八条被监护人的父母或者子女被人民法院撤销监护人资格后,除对被监护人实施故意犯罪的外,确有悔改表现的,经其申请,人民法院可以在尊重被监护人真实意愿的前提下,视情况恢复其监护人资格,人民法院指定的监护人与被监护人的监护关系同时终止。

第三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监护关系终止:

(一)被监护人取得或者恢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

(三)被监护人或者监护人死亡;

(四)人民法院认定监护关系终止的其他情形。

监护关系终止后,被监护人仍然需要监护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监护人。

第三节 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

第四十条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

第四十一条自然人下落不明的时间自其失去音讯之日起计算。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自战争结束之日或者有关机关确定的下落不明之日起计算。

第四十二条失踪人的财产由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或者其他愿意担任财产代管人的人代管。

代管有争议,没有前款规定的人,或者前款规定的人无代管能力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人代管。

第四十三条财产代管人应当妥善管理失踪人的财产,维护其财产权益。

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

财产代管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失踪人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四条财产代管人不履行代管职责、侵害失踪人财产权益或者丧失代管能力的,失踪人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财产代管人。

财产代管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财产代管人。

民法典2020年内容(2020年 民法典)

民法典的内容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在法律体系中居于基础性地位,也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共7编、1260条,各编依次为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以及附则。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

民法典基本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内容共7编1260条,依次为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以及附则。民法典对保障人民权益十分重要,大到国家所有制、土地制度,小到邻里纠纷、婚姻家庭、生产经营、个人信息保护、私有财产保护都可以在民法典中找到依据。让公民更有尊严地生活,保障人人享有人格尊严、人身自由、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还有各种各样的财产权利等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在法律体系中居于基础性地位,也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具体来说:如果是住宅用地,则到期后自动续期,是否要缴纳续期费用、缴纳多少都由具体的法律法规规定;如果是非住宅用地,那么到期之后依法办理,可能是交回;对于地上的不动产的权属,先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就按照法律。

拓展资料:物权是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重要财产权。物权法律制度调整因物的归属和利用而产生的民事关系,是最重要的民事基本制度之一。2007年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物权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条为了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调整民事关系,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二条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民法典的主要内容

民法典主要内容有: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和侵权责任。民法典是指在采用成文法的国家中,用以规范平等主体之间私法关系的法典。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条

  为了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调整民事关系,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条

  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五条

  本编调整因物的归属和利用产生的民事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七条

  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2020民法典手抄报内容资料

民法典正式颁布已经进入倒计时状态。这在我国的民事司法体系中具有里程碑的意义。那么你知道民法典的 手抄报 怎么画吗?以下是我给大家整理的民法典手抄报内容资料,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欢迎阅读!

民法典手抄报内容资料

民法典宣传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经过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并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该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 百科 全书”,这是因为该法典是民事权利的宣言书和保障书。《民法典》实施后,现行的《婚姻法》《继承法》《收养法》《民法通则》、《物权法》、《担保法》《合同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将被替代。

1、民法是对人们真实生活中行为的规范,是日常生活中的基本法。民法即私法,是关于个人或私人的法。如隐私权和信息权,民法就是关于平等的民事主体公民或法人等的财产和人身关系方面的法律规范。

从市场经济的概念方面可以看出,民法具有私法的特征:民法是以“私”字为核心的私权经济,这个特点符合市场经济的基本特征;市场经济的基本主体是私人(指有独立利益和人格的一切主体),其发展动力是私心;而且追求的目标也是私利。因此,可以说民法又是权利法和平等法。即对任何一个民事主体的合法权利都要平等地保护。

如果说宪法重在限制公权力,那么民法典就重在保护私权利,几乎所有的民事活动大到合同签订、公司设立,小到缴纳物业费、离婚,都能在民法典中找到依据。

2、民法通过强调人性,追求真、善、美,实现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如被称为“帝王规则”的诚实信用原则,它要求民事活动要以依此原则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否则,就在承担民事责任。

英国著名法学家梅因曾说:“一个民族,如果民法规范健全,说明它的文明程度高;如果刑法健全,说明它的社会文明程度低。”《民法典》的出台,表明了我国社会将进入一个文明进步的新时代。

3、《民法典》内容决定了民事权利和义务以及民事行为和责任问题,需要与民法意识、民法观念的培育和普及有关。

民法典是一部体现对生命健康、财产安全、交易便利、生活幸福、人格尊严等各方面权利平等保护的民法典,是一部具有鲜明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的民法典。民法典中涉及的婚姻、继承和收养问题,涉及的财产方面的物权以及债权方面的合同问题以及侵权责任问题,都是基于民事法律关系的四要素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这就要求人们不仅要有权利意识,还要有义务意识;不仅要有行为的合法性意识,还要有责任意识。如果一个人没有民法观念,那么,他的人格观念、权利观念、利益观念、自由观念以及责任观念就不可能完善。如果一个政府没有民法观念,就可能不是代表人民利益的政府,更难说是一个法治的政府。

因此,民法意识的培养既是全民的自觉行为,也是政府责任。

4、民法典的贯彻实施是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民法典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制度载体,很多规定同有关国家机关的行政决策和行政行为直接关联,特别是涉及公民和法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此,民法典的实施,会很好地体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

民法典实施水平和效果,是衡量各级党和国家机关履行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重要尺度。中国社会已经进入快速发展的新时代,随着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随着经济发展和国民财富的不断积累,随着信息化和大数据的时代的到来,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强,希望对权利的保护更加充分,更加有效。

这就要求各级政府和行政机关以及司法工作人员,要了解民法典的规范,了解公民权利与义务和责任的要求。各级政府要以保证民法典有效实施为重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把民法典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

2020民法典手抄报内容资料相关 文章 :

★ 2020民法典手抄报一年级

★ 2020民法典进校园手抄报内容资料

★ 2020民法典手抄报图片

★ 2020民法典手抄报初中

★ 2020民法典手抄报素材

★ 民法典在我心中手抄报大全2020

★ 2020民法典手抄报图片素材大全

★ 2020小学生民法典手抄报图片大全

★ 民法典手抄报图片2020

★ 2020民法典手抄报简单又字少

消息提醒:福州的白女士添加了微信

律师在线法律咨询,24小时在线咨询
微信号:18365284851

微信扫描上方二维码联系我们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chuangxiangniao@163.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发布者:法外狂徒,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law.chuangxiangniao.com/p/26063.html

赞 (0)
打赏 微信扫一扫 微信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上一篇 2025年11月20日 05:26:10
下一篇 2025年11月20日 05:28:13

相关推荐

  • 民法典985(民法典980条解读)

    民法典985条第三款的理解 理解: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2、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3、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民法典不当得利的法律规定985条法律解析: 不当得利 是指没有合法根据,或…

    2026年10月10日
    200
  • 债务重组(债务重组的方式)

    债务重组是什么意思? 债务重组,是指在不改变交易对手方的情况下,经债权人和债务人协定或法院裁定,就清偿债务的时间、金额或方式等重新达成协议的交易。也就是说,只要修改了原定债务偿还条件的,即债务重组时确定的债务偿还条件不同于原协议的,均作为债务重组。 债务人转让其资产给债权人以清偿债务的债务重组方式。…

    2026年10月10日
    200
  • 正规的加盟合同范本(企业加盟合同范本)

    餐饮合同 【精选】餐饮合同四篇 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随时随地,各种场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签订合同可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我帮大家整理的餐饮合同4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餐饮合同 篇1 转让方(甲方): 身份证号: …

    2026年10月10日
    200
  • 民法典读书分享(民法典读书笔记)

    读书笔记|朱庆育:《民法总论》——禁止权利滥用原则 一、我国并未直接规定禁止权利滥用原则,但学界普遍认可该原则应成为限制权利行使的基本原则。其规范基础为:《宪法51》,而《民法通则6、7》体现该原则思想。 二、禁止权利滥用原则的发展与演进。 1.罗马法时代:“善良生活,不害他人,各得其所”。意味着权…

    2026年10月10日
    100
  • 民法典向上(一部人民至上的民法典)

    民法典对我们日常生活有什么影响 法律分析:民法典会让我们的生活变得更加的美好,更加的和谐。也会让一些犯罪分子,不敢对我们无辜人下手。民法典的完善,会改变我们的生活,让我们的生活变得更加的积极向上。同时,也会让我们公民的权利,得到更好的维护。 对于那些坏人也有了严惩,对于婚姻也有了保护。对于那些坏人,…

    2026年10月10日
    100
  • 法律顾问合同(政府法律顾问合同)

    法律顾问合同属于什么类型等合同 有如下性质: 如果单位之间聘用该法律顾问为公司员工的,就是劳动合同。 如果是把一部分事务(如法律事务)交给法律顾问,约定由该法律顾问处理,而不形成劳动合同关系的话,就是委托合同。 担保公司法律顾问合同 目前担保公司法律顾问合同,未经授权的科室、车间等内部部门,或者是未…

    2026年10月10日
    100
  • 16岁未成年(16岁未成年打架判几天)

    16岁是未成年还是未成年 【法律分析】:16岁不算未成年,18岁才算成年。 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十五条 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

    2026年10月10日
    000
  • 寄售合同(寄售合同英文)

    公司的货品是放商场寄售的,是长期合作客户,我们签订了寄售协议,请问这种情况还要再签销售合同吗? 我们签订了寄售协议,请问这种情况还要再签销售合同吗? 不用了,已经签的寄售协议可以代替购销合同了。要不还要多交印花税。 寄售用哪个科目核算? 这种情况属于委托代销。主要会计处理: 1、将委托代销的商品发交…

    2026年10月10日
    100
  • 委托加工合同范本(委托加工是什么合同)

    产品委托加工合同3篇 委托加工的产品只标注委托方而不标注加工方产地和企业名称的做法是极其普遍的现象。那么签订产品委托加工合同需要注意什么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的产品委托加工合同 范文 ,欢迎参考阅读。 产品委托加工合同1 甲方: 乙方: 第一条:总则 1、双方本着友好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

    2026年10月10日
    100
  • 剧说民法典(剧说民法典主持人)

    热播大剧《幸福到万家》好评如潮,剧中涉及了哪些法律问题? 何幸福嫁进万家庄,亲妹妹何好运气作为伴娘喝喜酒。使他没想到的是,结婚现场,她遭遇了万家庄村负责人的儿子万传家等“没有底线的”的婚闹,全过程中万传家将何好运气压着,企图以婚闹的名义进行性侵犯,给她身心造成下挫。婚闹有水平,万传家以借婚闹之名,实…

    2026年10月10日
    100
  • 民法典刘贵(民法典 刘俊臣)

    男人是不是很虚伪?一边说彩礼贵卖女儿 ,一边又要要求老婆必须生儿子 彩礼贵卖女儿这是法律所不允许的,我国民法典明文规定禁止借婚姻收取高额彩礼钱,另外要求老婆生儿子这种逻辑思维方式是错误的,因为生儿和生女是由双方染色体所决定的,而非想咋生就咋生的。

    2026年10月10日
    000
  • 民法典拖车(法院拖车费用谁出)

    车贷款逾期了被拖车了怎么办 法律分析:1、及时还清应付贷款额。 2、一般在银行或者是金融机构将车子拖走前,会有多次的提醒还款,如果收到消息后还是拒不还款,可能会产生较高的利息,归还贷款额的时候,需要将这一部分费用一并偿还,时间过长的话,利息可不是一笔小的费用。 3、债权人也可能报警处理,这个就比较麻…

    2026年10月10日
    000
  • 民法典垫资(民法典垫资利息未约定)

    垫资的法律性质是工程欠款吗 垫资的法律性质并不是工程欠款,这两者是截然不同的两种性质。 法律分析 垫资是指承包方在合同签订后,不要求发包方先支付工程款,而是利用自有资金先进场施工,待工程施工到一定阶段或者全部工程完工后,再由发包方支付工程款的行为。软垫是指在约定的计划进度形象节点内,由承包人以自有的…

    2026年10月10日
    000
  • 民法典持刀(以案说法民法典)

    持刀故意伤人怎么赔偿 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被害人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等费用。 【法律分析】 故意伤害罪的赔偿标准如下:1、医疗费,计算方法:医疗费=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2、误工费,计算方…

    2026年10月10日
    000
  • 监所民法典(民法典 监护人资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监护关系怎么样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在被监护人取得或者恢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被监护人或者监护人死亡或者存在人民法院认定监护关系终止的其他情形时,监护关系终止。监护关系终止后,被监护人仍然需要监护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监护人。 因此,监护…

    2026年10月10日
    000
  • 民法典背景意义(中国民法典产生背景及意义)

    民法典出台的意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颁布的意义如下: 1、《中凯春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颁布是新时代中国立法进程的重大工程;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颁布是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制度载体,枯孙运很多规定同有关没梁国家机关直接相关,直接涉…

    2026年10月10日
    100
  • 工程保证担保(工程保证担保和工程保险都是风险转移)

    我国工程建设中常采用的工程担保有哪几种 法律分析: 工程担保制度的形式有五种:1、投标保证担保;2、承包履约保证担保;3、工程款支付保证担保;4、预付款保证担保;5、保修金保证担保。 法律依据: 根据《关于在建设工程承发包活动中设定保证担保的若干规定》第二条规定:本市行政区域内在建设工程发包承包活动…

    2026年10月10日
    100
  • 民法典本数(民法典所称的什么包括本数)

    民法典中关于保证期限6个月是否包含本数 包含本数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九条规定,民法所称的“以上”“以下”“以内”“届满”,包括本数;所称的“不满”“超过”“以外”,不包括本数。这一规定,为劳动法中的概念界定找到了依据。例如,《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

    2026年10月10日
    000
  • 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解读)

    请问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本店虽有这句话合法吗?有什么依据? 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本店,店家虽然有解释权,是不合法的。解释权是以法院认定的公平正义去解释合同,填补漏洞。不得以解释权归店家所有来侵害消费者的权益。 根据《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第十一条 经营者与消费者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经营者不得在格…

    2026年10月10日
    100
  • 上海民法典(上海民法典第一案)

    上海一老伯一生未婚无孩,离世后大笔遗产起争端,由谁来继承? 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结合张老伯的实际情况,他离世后的大笔遗产应该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 钱是最能衡量人心的,有时候即使是亲人也会因为钱财的问题产生矛盾。近日,上海浦东法院就审理了一则关于“遗产纠纷”的案件。 事情是这样的:故事中的主人公…

    2026年10月10日
    100

发表回复

登录后才能评论
关注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