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室盗窃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关于入室盗窃罪的定罪标准)

律来帮
商家名称:
律来帮
商家认证:
VIP会员
手机号码:
18365284851
添加微信:
18365284851
温馨提示:
请说在法外狂徒看到,优惠更多

每个人的房屋都是属于私人领地的,在国外对于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相关的住房拥有者是享有击毙闯入民宅的人的权利的,但是在我国是没有这个权利的。下面就让万邦法务小编为大家带来入室盗窃的认定标准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入室盗窃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关于入室盗窃罪的定罪标准)

一、入室盗窃的认定标准

一是“户”的范围。“户”在这里是指住所,其特征表现为供他人家庭生活和与外界相对隔离两个方面,前者为功能特征,后者为场所特征。一般情况下,集体宿舍、旅店宾馆、临时搭建工棚等不应认定为“户”,但在特定情况下,如果确实具有上述两个特征的,也可以认定为“户”。经营场所与居住场所合二为一的门市,经营时间内不认定为“户”,而在非经营时间,根据情况则可以认定为“户”。

二是“入户”目的的非法性。进入他人住所须以实施盗窃犯罪为目的。盗窃行为虽然发生在户内,但行为人不以实施盗窃犯罪为目的进入他人住所,而是在户内临时起意实施盗窃的,不属于“入户盗窃”。

入室盗窃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关于入室盗窃罪的定罪标准)

二、盗窃罪处罚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3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根据《刑法修正案(八)》修订)。

所谓“数额较大”,根据《解释》是指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1千元至3千元以上。盗 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 于骗取出口退税、抵 扣税款 的其他发票,其数额较大的起点为25份。另外,根据《解释》第9条第1款规定,盗窃国家三级文物的,亦应依本幅度量刑即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判处罚金,根据《解释》第7条规定,应当在1千元以上盗窃数额的2倍以下判处罚金;对于依法应当判处罚金刑,但没有盗窃数额或者无法计算盗窃数额的犯罚分子,应当在1千元以上10万元以下判处罚金(下同)。

三、盗窃既遂与未遂

关于盗窃罪的既遂标准,理论上有接触说、转移说、隐匿说、失控说、控制说、失控加控制说。我们主张失控加控制说,即盗窃行为已经使被害人丧失了对财物的控制时,或者行为人已经控制了所盗财物时,都是既遂。被害人的失控与行为人的控制通常是统一的,被害人的失控意味着行为人的控制。但二者也存在不统一的情况,即被害人失去了控制,但行为人并没有控制财物,对此也应认定为盗窃既遂,因为本法以保护合法权益为目的,既遂与未遂的区分到底是社会危害性的区别。就盗窃罪而言,其危害程度的大小不在于行为人是否控制了财物,而在于被害人是否丧失了对财物的控制。因此,即使行为人没有控制财物,但只要被害人失去了对财物的控制的,也成立盗窃既遂,没有理由以未遂论处。

例如,行为人以不法占有为目的,从火车上将他人财物扔到偏僻的轨道旁,打算下车后再捡回该财物。又如,行为人让不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放在浴室内的金戒指藏在隐蔽处,打算日后取走。在这种情况下,即使行为人后来由于某种原因没有控制该财物,但因为被害人丧失了对财物的控制,也应认定为盗窃既遂,而不能认定为未遂。所应注意的是,在认定盗窃罪的既遂与未遂时,必须根据财物的性质、形态、体积大小、被害人对财物的占有状态、行为人的窃取样态等进行判断。如在商店行窃,就体积很小的财物而言,行为人将该财物夹在腋下、放人口袋、藏入怀中时就是既遂;但就体积很大的财物而言,只有将该财物搬出商店才能认定为既遂。再如盗窃工厂内的财物,如果工厂是任何人可以出入的,则将财物搬出原来的仓库、车间时就是既遂;如果工厂的出入相当严格,出大门必须经过检查,则只有将财物搬出大门外才是既遂。又如间接正犯的盗窃,如果被利用者控制了财物,即使利用者还没有控制财物,也应认定为既遂。

由此,一概以行为人实际控制财物为既遂标准的观点,过于重视了行为人的主观恶性,但轻视了对合法权益的保护;过于强调了盗窃行为的形式,但轻视了盗窃行为的本质。

盗窃罪是属于非法侵占他人的财产的一种行为,是十分不可取的一种违法行为的。

以上信息由万邦法务小编整理编辑。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万邦法务的律师。

消息提醒:福州的白女士添加了微信

律师在线法律咨询,24小时在线咨询
微信号:18365284851

微信扫描上方二维码联系我们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chuangxiangniao@163.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发布者:法外狂徒,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law.chuangxiangniao.com/p/258293.html

(0)
打赏 微信扫一扫 微信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上一篇 2025年11月26日 09:21:50
下一篇 2025年11月26日 09:21:56

相关推荐

  • 融资风险管理(融资风险管理案例)

    中小企业融资的风险防范的方式有哪些? 现在的企业非常的多,也就是说他们的竞争是非常的激烈的,很多中小型企业在运营过程中是很容易被淘汰的,所以在很多时候许多的中小型企业需要通过融资的方式来进行扩大规模的处理,所以需要有防范意识,所以中小企业融资的风险防范的方式有哪些? 中小企业融资的风险防范的方式有哪…

    2026年8月26日
    200
  • 废除劳动教养制度(废除劳动教养制度的启示)

    劳动教养废止的时间 劳动教养制度废除时间 2013年11月15日公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废止劳动教养制度。 2013年1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废止有关劳动教养法律规定的决定,这意味着已实施50多年的劳教制度被依法废止。决定规定,劳教废止前依法作出的劳教决…

    2026年8月26日
    100
  • 借款合同怎么写才能法律有效(借款合同怎么写才能法律有效,期间还有担保人担保,范本)

    借条怎么写才能在法律上生效 借条在法律上生效,应具备如下内容: 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3、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4、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 5、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

    2026年8月26日
    100
  • 法律意见书范本(法律意见书范本大全)

    股权转让法律意见书范本是怎样的 下附股权转让法律意见书范本一份: ***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韩××女士、党××女士的委托,指派**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担任韩××女士、党××女士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韩××女士、党××女士受让上海…

    2026年8月26日
    100
  • 职务犯罪的概念(职务犯罪的概念的出处)

    职务犯罪的种类有哪些 职务犯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企业工作人员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进行非法活动或者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破坏国家对职务的管理职能,依照刑法应当受到处罚的行为的总称。 1、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犯罪可以划分为以下三大类: (1)贪污贿赂犯罪(第八章)。…

    2026年8月26日
    000
  • 法律小常识10条简短小学生(10个必知的法律常识)

    小学生法律小常识10条简短的是什么? 小学生法律小常识10条简短的是: 1、如果未成年的孩子将人误伤,监护人必须承担医疗费用。 2、继承权是男女平等的,嫁出的女儿别忘了父母遗产有您的一份。 3、如果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有权向所在单位要求享受工伤待遇。 4、如果对行政机关的罚款、吊销执照、行政拘留…

    2026年8月26日
    200
  • 法律可以设定各种行政处罚(法律及行政法规可以设定各种行政处罚)

    什么可以设定各种行政处罚 法律可以设定各种行政处罚限制。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九条:法律可以设定各种行政处罚。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 第十条: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法律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行政法规需要作出具体规定的,必…

    2026年8月26日
    000
  • 中国法律法规官网(中国法律大全网站)

    中国的法律法规更新作废的发布是在哪个网站上发布的? 给你个网址,是全国人大网的法律法规库,查找你想了解的法律法规,上面有载明是否失效。 国家出台的一些法律法规国家政策一般发布在什么平台网站上?由官方网站、主流媒体、地方政府网等平台发布,下面以人大网为例,查看最新发布法律法规查询步骤: 所需材料:电脑…

    2026年8月26日
    000
  • 债权转让的条件及法律效力(债权转让的条件及法律效力债务人)

    债权转让的合同条件及法律效力是什么 法律分析:债权对外转让,转给谁,赚多少,法律没有任何限制,只要求对外转让后,通知债务人,没有通知,债权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法律效力,意思是对债务人来说,他的债权人仍然是转让前的债务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

    2026年8月26日
    100
  • 法律基础知识题库2022(法律基础知识题库2022尔雅网课)

    2022学宪法讲宪法知识竞赛题目答案大全 俗话说: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法将社会变得秩序井然,让我们安居乐业,把国家变成一个和平美好的地方。下面是我给大家带来的2021学宪法讲宪法知识竞赛题目答案大全,以供大家参考! 2021学宪法讲宪法答题答案 【小学组】 1、“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这句话是要我们。…

    2026年8月26日
    100
  • 刑法236条(刑法236条是什么内容)

    刑法236条规定是什么 【法律分析】 刑法第236条规定是: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

    2026年8月26日
    100
  • 关于17岁杀人的信息

    17岁杀人怎么判? 《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而减轻处罚时间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如果罪名成立,应当按故意杀人罪定罪量刑,但因17岁还是未成年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的,…

    2026年8月26日
    000
  • 法律和行政法规谁的效力等级更高(法律和行政法规谁的效力等级最更高)

    法律和行政法规谁的效力等级最高 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比,法律的效力等级要高于行政法规。在设立行政法规时,不得和法律规定相抵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六十五条 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行政法规。行政法规可以就下列事项作出规定: (一)为执行法律的规定需要制定行政法规的事项; (二)宪法第八十九…

    2026年8月26日
    000
  • 司考报名条件(司考报名条件2021时间)

    2022年司考报名要什么条件 2022年司法考试报名的具体要求: 1、符合以下条件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高等学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或者高等学校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并具…

    2026年8月25日
    000
  • 法律小知识(每天一个法律小知识)

    法律小知识。 常用法律小知识 1、如果你被虚假广告欺骗了,该怎么办? 你要及时向工商部门反映情况.你的举报有时会很好地帮助他们,同时也会好地保护你自己。 2.街头兜售小红旗能否用来装饰房间? 街头兜售的小国旗是违反法律规定的,是不允许使用的. 3.如果你回家发现被盗,该怎么办? 你的第一个任务是马上…

    2026年8月25日
    000
  • 犯罪未遂(犯罪未遂判几年)

    什么叫犯罪未遂 犯罪未遂是指犯罪分子已经着手实行犯罪,但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犯罪停止形态。对于未遂犯,一般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犯罪未遂一般只存在于故意犯罪中。 【法律依据】 《刑法》第十三条 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

    2026年8月25日
    100
  • 欠款条(欠款条子怎么写)

    欠款条怎么写 欠条 格式 (一)标题 欠条的标题一般由文种名构成,即在正文上方中间以较大字体写上“欠条”两字。也有的在此位置写上“暂欠”或“今欠”字样作为标题,但这种标题正文则在下一行顶格写。 (二)正文 欠条的正文要写清欠什么人或什么单位什么东西、数量多少,并要注明偿还的日期。 (三)落款 落款要…

    2026年8月25日
    100
  • 社保法(社保法全文内容是什么)

    社保法全文内容是什么 为了规范社会保险关系,维护公民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使公民共享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宪法,制定本法。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

    2026年8月25日
    000
  • 北京律师网(北京律师网律师)

    北京婚姻律师哪位比较优秀 北京十大婚姻律师事务所业务领域:离婚诉讼、子女抚养、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房产纠纷、快速离婚、离婚方案、协议离婚、财产追回、债务划分等其他婚姻问题 北京银雷律师事务所 婚姻诉讼知名律师:柳倩律师、段莉律师 1、专注婚姻业务领域,更专业,更高效 2,专业婚姻律师团队,业务精湛,…

    2026年8月25日
    200
  • 刑法256条(刑法256条司法解释)

    刑法256条是什么 第二百五十六条 【破坏选举罪】在选举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国家机关领导人员时,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等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二百六十六条详细解…

    2026年8月25日
    000

发表回复

登录后才能评论
关注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