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期执行后还要坐牢吗(缓刑的适用对象)

律来帮
商家名称:
律来帮
商家认证:
VIP会员
手机号码:
18365284851
添加微信:
18365284851
温馨提示:
请说在创想鸟看到,优惠更多

缓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缓刑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

网友询问:

什么是缓刑,缓刑还用坐牢吗?

福建天岩律师事务所曹仕发律师解答:

缓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缓刑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

  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即如果在缓刑考验期内,没有再犯新罪,没有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没有情节严重的违反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考验期满,原来的刑罚就不再执行了,缓刑考验期满就不用坐牢了。

  缓刑适用于3年以下有期徒刑(数罪并罚时决定执行的有期徒刑刑期到中期的情况下,若其中一罪有判处缓刑的量刑,应附加吸收原则,使缓刑不再执行),中期和长期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累犯、犯罪集团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福建天岩律师事务所曹仕发律师解析:

缓刑作为一种刑罚,只是不在监狱内服刑,在社会上服刑而已,也就是不用坐牢,但在缓刑考验期内,被宣告缓刑者应当遵守规定,服从监督,定期向考察机关汇报自己的活动情况,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请考察机关批准。. 考验期满,未违反规定的,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 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一旦适用缓刑就再也不用坐牢。. 缓刑是一种附条件不执行的刑罚制度,若是在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禁止令,情节严重的,或者犯新罪、发现判决前的漏罪的,则撤销缓刑,予以收监执行原判刑罚。

1.适用缓刑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特定的犯罪分子。这些人所犯罪行比较轻,如果罪行较重,判处的刑罚在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或者是累犯的,都不能适用缓刑。
2.所犯罪行情节较轻并有悔改表现,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是否可以适用缓刑的关键是看适用缓刑犯罪分子是否具有社会危害性,对于不予关押确实不会危害社会的,才能适用缓刑。如果犯罪分子有可能危害社会,即使是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也不能适用缓刑。是否具有社会危害性,应当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以及其他情况综合加以判断,一般来说,犯罪情节较轻,犯罪分子的认罪态度好,有悔罪表现,对其适用缓刑放到社会上再进行危害社会的违法犯罪活动的可能性就小一些。对于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如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则犯罪分子虽然不在监狱服刑,但仍然要禁止其履行相应的政治权利,而且与缓刑同时执行。
对于符合上述两个条件的犯罪分子,可以对其判处缓刑。适用缓刑的条件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如果根据案件的具体情节和罪犯的表现,不关押不足以教育改造和预防犯罪的,就不能适用缓刑;或者罪犯虽有悔罪表现,但判刑较重,超过3年有期徒刑的,也不能适用缓刑。

《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第七十三条,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

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第七十五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第七十六条,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第七十七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消息提醒:福州的白女士添加了微信

律师在线法律咨询,24小时在线咨询
微信号:18365284851

微信扫描上方二维码联系我们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253000106@qq.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发布者:普法网编辑,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law.chuangxiangniao.com/p/257081.html

(0)
上一篇 2025年2月9日 16:00:24
下一篇 2025年2月9日 16:01:10

相关推荐

  • 广东盗窃罪量刑标准(关于盗窃罪的司法解释)

    [案情介绍] 席某与陈某是多年好友,一日,陈某找到席某,以做生意需要钱为由向席某借款1万元,因席某手头没有现金,便将一张内有10万元存款的储蓄卡交给陈某,让陈某自行取款1万元后,归还储蓄卡。但之后陈某从自动取款机中取出了10万元并据为己有。 [案情分析]   对陈某的行为构成何罪,产生了两种不同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陈某的行为构成了盗窃罪。盗窃罪,是指以非…

    刑事辩护 2025年6月3日
    700
  • 刑拘是什么意思啊(刑事拘留最长时间规定)

    刑事拘留是指执法机关在一定的紧急情况下,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临时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刑事拘留的情况: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

    刑事辩护 2025年6月3日
    700
  • 犯罪未遂的成立条件(犯罪未遂的量刑标准)

    第四节 犯罪未遂 一.犯罪未遂的概念和特征 犯罪未遂,是故意犯罪的一种主要的未完成形态。 《刑法》第二十三条 【犯罪未遂】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犯罪未遂具备以下三个特征: (一)已着手实行犯罪 认定是否着手犯罪,应从以下三个方面来考虑: 1.借助犯罪预备行为来认定着手。 2.从行为是否使刑法所保护的犯罪客体面临…

    刑事辩护 2025年6月3日
    400
  • 死缓两年是什么意思(死刑复核后执行时间)

    死刑,是世界上最古老的刑罚之一,也是最严厉的刑罚方法。即行刑者基于法律所赋予的权利,结束一个犯人的生命,遭受这种剥夺生命的判决的有关犯人通常都犯了严重罪行。不过这“严重罪行”的定义时常有争议,自启蒙运动之后,关于死刑制度的存废也颇有争议。 人权活动者认为其是“残忍、非人道及侮辱人格”的刑法,死刑造成的最大问题在于完全无法补救司法造成的错误,另外死刑的执行也可…

    刑事辩护 2025年6月3日
    500
  • 民事案由规定理解与适用(最新民事案由大全)

    2021年,最高法针对《民事案由案由规定》发了两份文件,即: 法〔2020〕346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的决定》 法〔2020〕347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修改后的〈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的通知》 不认真看,还真分不清这两份文。简单来说,346号文就是说明哪些案由新增变更或删除的,而347号文是说明适用新案由应注意的问题以及修改后的新…

    刑事辩护 2025年6月3日
    500
  • 新刑诉法司法解释(2022最新刑事诉讼法全文释义)

    核心内容:本文由法律快车编辑为您整理2014年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全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已于2012年11月5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59次会议通过,于2012年12月2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公布,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目 录】   第一章 管 辖   第二章 回 避   第三章 辩护与代理   第四章 证 据   第五章 强制…

    刑事辩护 2025年6月3日
    800
  • 刑拘条件有哪些(刑拘条件法律条文)

    说到拘留,可能大家都不会感到陌生,而生活中我们接触的比较多的拘留其实就是刑事拘留和行政拘留。也就是说拘留其实有不同的种类。 一、拘留有哪些种类 拘留这一法律词语已为大多数人熟知,但是,拘留有哪几种,拘留的适用情形又是什么?人们就不一定都清楚。 我国法律规定,拘留分为三种,即行政拘留、刑事拘留和司法拘留。 行政拘留是法定行政机关(一般仅限于公安机关)依法对违反…

    刑事辩护 2025年6月3日
    500
  • 一般民事诉讼律师费用(律师费用收取标准)

    大部分当事人在委托律师时对于律师费的高低发现不同的律师事务所收费差异巨大,并且连同一个律师事务所不同律师对于同一案件收费也存在差距。我们看下律师收费都有哪些潜规则。 民事起诉一般分为一审、二审、执行三个阶段,部分案件再审或者发回重审因为不常见,可以参照一审确定。 一审收费: 律师费一审收费一般看两个点:一是案情的复杂程度和投入时间,二是案件标的和类型。一般案…

    刑事辩护 2025年6月3日
    500
  • 抢劫罪量刑标准金额(有关抢劫罪的司法解释)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 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 抢劫罪的四种类型 1、普通抢劫: 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暴力或以当场实施暴力相威胁,或以其他使被害人不能抗拒的方法,当场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2、事后抢劫: 事后抢劫罪是指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

    刑事辩护 2025年6月3日
    600
  • 防卫过当的罪过形式包括什么(防卫过当的刑事责任)

    众所周知,为了防止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者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怎么区分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呢? 正当防卫,指对正在进行不法侵害行为的人,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防卫过当,是指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

    刑事辩护 2025年6月3日
    500
  • 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轻伤不立案标准)

    四川律师:什么是故意伤害罪? 本文由胡云律师团队编辑整理(胡云:四川胡云律师事务所创始人、管理委员会主任、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执业二十年,长期专注于重特大刑事案件的辩护及代理。擅长职务犯罪、经济犯罪、网络新型犯罪、毒品犯罪等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辩护及代理) 四川胡云律师事务所 胡云律师 一、什么是故意伤害罪? 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伤害他人身体并达到一定的…

    刑事辩护 2025年6月3日
    300
  • 团伙犯罪行为特征(法律上对于团伙的定义)

    导读:团伙犯罪是一种犯罪形态,是指两人(含两人)以上共同故意、犯一种或数种罪。那么,法定团伙犯罪案件怎么处理?关于团伙犯罪怎么认定?下面跟小编一起去看看吧。 法定团伙犯罪案件怎么处理?   办理团伙犯罪案件,凡其中符合刑事犯罪集团基本特征的,应按犯罪集团处理;不符合犯罪集团基本特征的,就按一般共同犯罪处理,并根据其共同犯罪的事实和情节,该重判的重判,该轻判的…

    刑事辩护 2025年6月3日
    400
  • 交通事故罪量刑标准是多少(1人死亡的交通事故刑事责任)

    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一、 交通肇事罪的认定 (一) 《刑法》规定 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事辩护 2025年6月3日
    500
  • 偷渡罪一般判多少年(偷渡罪的立案标准)

    偷越国(边)境罪,是指违反出入国(边)境管理法规,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的行为。 一、 偷越国(边)境罪的认定 (一) 《刑法》规定 第三百二十二条 【偷越国(边)境罪】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为参加恐怖活动组织、接受恐怖活动培训或者实施恐怖活动,偷越国(边)境的,处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有…

    刑事辩护 2025年6月3日
    700
  • 受贿罪的立案标准(2022最新贪贿犯罪量刑标准)

    一、什么是受贿罪? 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二、受贿罪的立案标准: (一)受贿数额在3万元以上; (二)受贿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3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多次索贿的; 2、为他…

    刑事辩护 2025年6月3日
    500

发表回复

登录后才能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