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刑缓期执行是什么意思(缓期执行和缓刑的区别)

律来帮
商家名称:
律来帮
商家认证:
VIP会员
手机号码:
18365284851
添加微信:
18365284851
温馨提示:
请说在创想鸟看到,优惠更多

缓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缓刑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

网友询问:

什么是缓刑,缓刑还用坐牢吗?

福建天岩律师事务所曹仕发律师解答:

缓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缓刑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

  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即如果在缓刑考验期内,没有再犯新罪,没有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没有情节严重的违反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考验期满,原来的刑罚就不再执行了,缓刑考验期满就不用坐牢了。

  缓刑适用于3年以下有期徒刑(数罪并罚时决定执行的有期徒刑刑期到中期的情况下,若其中一罪有判处缓刑的量刑,应附加吸收原则,使缓刑不再执行),中期和长期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累犯、犯罪集团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福建天岩律师事务所曹仕发律师解析:

缓刑作为一种刑罚,只是不在监狱内服刑,在社会上服刑而已,也就是不用坐牢,但在缓刑考验期内,被宣告缓刑者应当遵守规定,服从监督,定期向考察机关汇报自己的活动情况,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请考察机关批准。. 考验期满,未违反规定的,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 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一旦适用缓刑就再也不用坐牢。. 缓刑是一种附条件不执行的刑罚制度,若是在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禁止令,情节严重的,或者犯新罪、发现判决前的漏罪的,则撤销缓刑,予以收监执行原判刑罚。

1.适用缓刑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特定的犯罪分子。这些人所犯罪行比较轻,如果罪行较重,判处的刑罚在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或者是累犯的,都不能适用缓刑。
2.所犯罪行情节较轻并有悔改表现,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是否可以适用缓刑的关键是看适用缓刑犯罪分子是否具有社会危害性,对于不予关押确实不会危害社会的,才能适用缓刑。如果犯罪分子有可能危害社会,即使是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也不能适用缓刑。是否具有社会危害性,应当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以及其他情况综合加以判断,一般来说,犯罪情节较轻,犯罪分子的认罪态度好,有悔罪表现,对其适用缓刑放到社会上再进行危害社会的违法犯罪活动的可能性就小一些。对于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如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则犯罪分子虽然不在监狱服刑,但仍然要禁止其履行相应的政治权利,而且与缓刑同时执行。
对于符合上述两个条件的犯罪分子,可以对其判处缓刑。适用缓刑的条件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如果根据案件的具体情节和罪犯的表现,不关押不足以教育改造和预防犯罪的,就不能适用缓刑;或者罪犯虽有悔罪表现,但判刑较重,超过3年有期徒刑的,也不能适用缓刑。

《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第七十三条,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

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第七十五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第七十六条,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第七十七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消息提醒:福州的白女士添加了微信

律师在线法律咨询,24小时在线咨询
微信号:18365284851

微信扫描上方二维码联系我们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253000106@qq.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发布者:普法网编辑,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law.chuangxiangniao.com/p/252142.html

(0)
上一篇 2025年2月9日 14:56:15
下一篇 2025年2月9日 14:56:26

相关推荐

  • 死缓限制减刑什么意思(2022新刑法规定死缓)

    限制减刑意为重大刑事案件判定为死缓时,若后期有减刑,也必须服满一定期限。所以限制减刑不是说不可以减刑,而是表示只能减刑一定的时间,不可无限制减刑。 一、死缓限制减刑的意思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解释,限制减刑意为重大刑事案件判定为死缓时,若后期有减刑,也必须服满一定期限。所以限制减刑不是说不可以减刑,而是表示只能减刑一定的时间,不可无…

    刑事辩护 2025年6月5日
    600
  • 民事诉讼法修改(网上起诉立案流程)

    民事诉讼法是规范民事诉讼程序的基本规则,是人民法院审理和执行民事案件在程序方面的基本法律依据。2021年12月24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已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2022年3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66次会议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

    刑事辩护 2025年6月5日
    600
  • 缓刑的条件有哪些(缓刑的适用范围)

    缓刑,是刑法具体运用的一种,也就是刑法的暂缓执行,即对触犯刑法、经法定程序确认已经构成犯罪、应当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但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 简单来说,就是行为人已经构成犯罪,应当接受法院审判、定罪量刑,在宣告刑罚的同时,宣告缓刑。 宣告缓刑后,意味着行为人不用去看守所或者监狱服刑,而是由特定的考察机构,也就是社区矫正机构在法院宣告的缓刑考验期…

    刑事辩护 2025年6月5日
    700
  • 刑事诉讼规则(民法典合同编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1979年7月1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1996年3月17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12年3月14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根据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

    刑事辩护 2025年6月5日
    500
  • 非法拘禁罪量刑标准(构成非法拘禁罪的条件)

    非法拘禁罪保护的是什么: 拘禁行为导致的必然是对他人自由的限制。自由是一个内涵广泛的概念,包括了人身自由,言论自由,宗教信仰自由、通信自由等等。而法律设立非法拘禁罪保护的是人身体活动的自由。但是对“人身体活动的自由”如何理解,现实中却存在争议。有的人认为,只要被害人有行动的可能。有的人理解为,被害人要现实地打算活动身体。在特殊情况下,不同的理解会对行为作出不…

    刑事辩护 2025年6月5日
    400
  • 增加诉讼请求申请书范文(2022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模板)

    案情回顾 2016年10月25日,某村委与某公司签订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约定某公司承包某村委429.8亩土地种植经营。该合同对土地面积及坐落、承包费及缴纳方式、承包期限、合同解除事由、违约金等进行了约定。合同签订后,某村委依约将土地交付某公司使用,该公司在上述土地种植经营。某公司自2018年起开始拖欠某村委相关费用未支付,某村委向该公司索要承包费、土地使用费…

    刑事辩护 2025年6月5日
    300
  • 证人出庭申请书模板(民事案件证人出庭作证申请书范文)

    证人出庭作证申请书 申请人: 。 申请事项: 请求贵院批准证人 出庭作证。 事实与理由: 就贵院受理的申请人与 因双方都记不清楚主合同具体签订日期,故与 签订时期为原主合同大概日期。为证明该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等规定,特申请 出庭作证,请贵院予以批准。 此致! 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 …

    刑事辩护 2025年6月5日
    500
  • 交通肇事罪立案标准(交通事故责任划分大全)

    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对该罪名作如下规定: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

    刑事辩护 2025年6月5日
    400
  • 终身剥夺政治权利是什么意思(剥夺政治权利通俗解释)

    在刑事处罚的种类中,有一项是剥夺政治权利,但是,剥夺政治权利由谁执行,由公安机关执行吗?法律对剥夺政治权利有什么规定? 网友咨询:剥夺政治权利是由公安机关执行吗? 江苏知南贞律师事务所刘余律师解答: 剥夺政治权利的执行机关: 1、由监狱管理机关执行。刑法规定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施用于主刑执行期间。犯罪分子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在判决…

    刑事辩护 2025年6月5日
    400
  • 刑事刑拘什么意思(刑事拘留的期限)

    刑事拘留是指执法机关在一定的紧急情况下,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临时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刑事拘留的情况: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

    刑事辩护 2025年6月5日
    500
  • 证据规定最新(民事诉讼证据目录模板)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六条规定:证据包括: (一)书证; (二)物证; (三)视听资料; (四)电子数据; (五)证人证言; (六)当事人的陈述;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现场笔录。 证据必须经查证属实,方可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以非法手段取得的证据,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本条规定是此次修法新增加的条款。之所以增加这一条款,是…

    刑事辩护 2025年6月5日
    400
  •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量刑(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司法解释)

    【刑法条文】 第一百七十六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

    刑事辩护 2025年6月5日
    400
  • 防卫过当怎么判(防卫过当的认定)

    《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了“正当防卫”(包含防卫过当和特殊防卫),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关于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对正当防卫的具体适用作出了更明确的规定。 一般情况下,判断是否构成正当防卫,会从防卫的起因、时间、对象、意图和是否超过必要限度等方面来确定,具体可参考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关于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的规定。 本文的重点在于,如…

    刑事辩护 2025年6月5日
    400
  • 刑罚个别化的含义(刑罚个别化在刑法的体现)

    法律教育网《》包括网校精编题目测试和历年真题测试两大部分,注册学员登录后系统记录做题结果,方便您随时查看在线测试记录,让您的复习备考更科学有效。每天进步一点点,提高一分,干掉千人! 【单选题】 关于公平正义理念与罪刑相适应原则的关系,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公平正义是人类社会的共同理想,罪刑相适应原则与公平正义相吻合 B.公平正义与罪刑相适应原则都要求在…

    刑事辩护 2025年6月5日
    300
  • 行政复议答复书格式(行政复议申请书范文)

    【裁判要旨】 行政机关作出的责令限期改正行为不属于行政处罚,而系附属于罚款处罚的行政命令,系要求违法行为人通过作为或不作为的方式停止或纠正违法行为,恢复被侵害的行政管理秩序,本身不具有惩戒性或侵益性。故虽然行政机关未在处罚决定中对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的期限、形式予以明确,内容确有欠缺,予以指正,但不能据此认定该责令限期改正的行政命令构成违法,亦不足以导致行政机…

    刑事辩护 2025年6月5日
    700

发表回复

登录后才能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