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解答:在破产清算时,员工的工资、五险一金是以及其他福利待遇,是优先考虑的。也就是说,通过追偿债权、拍卖等方式获得的资金,先把欠员工的钱补上,然后再偿还其他债务。国有企业破产有几种不同的经济补偿方式,,按工作年限领取经济补偿,即每工作一年,发一个月的补助,工资高于当地平均工资3倍的,最多按三倍补偿;工资比较低的,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补偿;三是对于工作不满5年的,可以采取补缴养老金等方式补偿。国有企业职工下岗,可以领取失业保险。失业保险的标准是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80%。领取的月份也是要看工作年限的,一般工作满8个月领取一个月的失业保险,最多只可以领24个月,如果再就业就不可以领了。
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四条 用人单位依法破产时,劳动者有权获得其工资。在破产清偿中用人单位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清偿顺序,首先支付欠付本单位劳动者的工资。
《工伤保险条例》 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承继单位应当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原用人单位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承继单位应当到当地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变更登记。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的,工伤保险责任由职工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承担。职工被借调期间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由原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原用人单位与借调单位可以约定补偿办法。企业破产的,在破产清算时依法拨付应当由单位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费用。
如有其它法律问题,请咨询知芒网律师。
律师在线法律咨询,24小时在线咨询
微信号:18365284851
微信扫描上方二维码联系我们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253000106@qq.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发布者:普法网编辑,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law.chuangxiangniao.com/p/25100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