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是会构成危险驾驶罪的,近日就发生了一起醉驾驾驶机动车的违法犯罪行为,除了驾驶者醉酒外,副驾驶也醉酒,那么坐副驾驶会不会构成危险驾驶罪?下面由知芒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坐副驾驶也会构成危险驾驶罪吗
如果明知他人在大量饮酒的情况下,交由其开车,虽然没有开车,但已经构成共同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五条 【共同犯罪的概念】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一百三十三条 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醉酒驾车认定
醉酒驾车判断标准: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根据国家《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规定,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20-80毫克的驾驶员即为酒后驾车,80毫克以上认定为醉酒驾车。
吹气检测不纳入醉驾鉴定。按照刑事案件取证的标准,对于有醉驾嫌疑的司机必须进行抽血取证。查酒驾中的酒精监测仪器数据,仅是交警前期判断醉驾的方法,通过对嫌疑人体内酒精含量的比对,作出具鉴定结论。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经公安机关查实,张某明知蒋某在大量饮酒的情况下,交车交由蒋某开车,张某虽然没有开车,但已经构成共同犯罪,所以法院按共犯对张某进行判决。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知芒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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