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解答:
当事人若认为房产拍卖的保留价不合理的,可以提出异议,要求相关部门对房产价值进行评估。我国《拍卖法》规定,拍卖标的有保留价的,竞买人的最高应价未达到保留价时,该应价不发生效力,拍卖师应当停止拍卖标的的拍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五十条
拍卖标的无保留价的,拍卖师应当在拍卖前予以说明。
拍卖标的有保留价的,竞买人的最高应价未达到保留价时,该应价不发生效力,拍卖师应当停止拍卖标的的拍卖。
《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五十一条
竞买人的最高应价经拍卖师落槌或者以其他公开表示买定的方式确认后,拍卖成交。
《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五十二条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和拍卖人应当签署成交确认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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