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解答:
购买了人身意外险还需要承担工伤赔偿责任。工伤保险是国家强制实施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是指国家和社会为在生产、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和患职业性疾病的劳动者及亲属提供医疗救治、生活保障、经济补偿、医疗和职业康复等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而人身意外伤害险是一种商业行为,是指在保险期内因发生意外事故致使被保险人的身体和生命受到伤害后,从保险公司获取相应的赔偿。工伤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分属不同的法律部门,由不同的法律调整,体现不同的目的,人身意外伤害险不能替代工伤保险。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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