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国家工作人员贪贿犯罪立案标准(最新两高贪贿司法解释)

律来帮
商家名称:
律来帮
商家认证:
VIP会员
手机号码:
18365284851
添加微信:
18365284851
温馨提示:
请说在创想鸟看到,优惠更多

【案件背景】

在企业之中以及企业与企业之间,给予员工、职员回扣的现象随着市场经济发展越来越普遍,这其中的钱权交易程度之大也不禁令人咂舌,但是好在,国家的打击力度也随之加重,如果说国家工作人员的权力是公权,那么公司企业之中的工作人员的权力便是私权,私权的滥用必将破坏市场经济的公平性以及有序性。

【案件提要】

2008年4月28日,甲以他人名义注册成立A公司并实际控制。2009年4月,又将A公司注册资本虚假增至1亿元,名称变更为陕西A投资担保有限公司。2009年下半年,甲获悉东滩村拟引资联合开发该村130余亩国有土地,遂与时任东滩村村委会主任被告人多次商谈联合开发事宜,被告人趁机向B公司索要5000万元好处费,甲同乙商议后答应了被告人的要求,后双方初步达成联合开发意向。2009年12月,为开发该项目,甲以A公司的名义发起设立B公司,甲任法定代表人。2010年1月19日,东滩村村委会与B公司签订《合作开发合同书》,约定由东滩村提供108亩国有土地使用权,B公司投入全部建设资金,联合开发“锦尚名城”住宅小区。2010年3月20日,A公司法定代表人由甲变更为张某。2010年3月22日,A公司将其所持有B公司90%股权中的51%转让给甲控制的C公司,剩余39%股权转让给乙,B公司另一股东将其持有B公司10%股权转让给乙并进行了变更登记。后甲与被告人商议,甲将A公司交被告人经营,其不再参与A公司的经营管理,二人将A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的事项,分别通知张某。被告人自此实际控制A公司并要求B公司将5000万元好处费转到A公司账户。2010年4月9日、7月14日,B公司两次向A公司共转款2000万元。2010年10月20日,A公司在未支付股权转让款或向B公司投资的情况下,再次入股B公司占25%股份,B公司进行了变更登记。2012年8月28日,B公司再次向A公司转款3000万元。

2012年10至11月间,被告人为掩盖收取B公司好处费的事实,以A公司及另一股东名义与C公司及乙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虚假约定A公司及另一股东以5000万元的价格将所持B公司75%的股权,转让给C公司及乙,该协议落款时间为2010年3月30日。综上,被告人收取B公司给付的好处费5000万元人民币。

2012年9月,被告人与时任某市某区征地拆迁第二办公室副主任的丙(已判刑)联系,请求落实将B公司代缴的土地出让金以土地补偿款名义返还东滩村的事项,并请求丙再帮东滩村多争取资金,许诺事成之后给丙100万元感谢费。丙向有关部门汇报了土地补偿款返还事项,并提议以地面附着物补偿差价的名义向东滩村拨款。2012年10月9日,某市某区土地储备中心将土地补偿款3345.3147万元和地面附着物补偿差价292.6万元两笔资金拨付东滩村账户。2013年初,被告人在西安曲江绕城高速公路出口处,将装有100万元人民币的纸箱送给丙。2013年底,被告人请求丙帮东滩社区申请一些经费,丙让被告人以东滩社区信访维稳奖励款的名义向某管委会申请,并承诺尽量争取,被告人许诺事成后给丙好处费。2014年1月16日,某市某区管委会专项问题会议决定给东滩村两委会支付105万元奖励费,2014年1月26日,某区土地储备中心向东滩村转款80万元。后被告人在丙办公地点附近送给丙40万元人民币。综上,被告人共向丙行贿140万元。

【法院判决】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二百二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三百八十九条第一款、第三百九十条第一款、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九条第一款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八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200万元;

二、被告人犯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三、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5年1月29日起至2028年1月28日止),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200万元、罚金人民币20万元。

四、被告人非法所得赃款人民币5100万元依法没收、追缴后上缴国库。

【法律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国有公司、企业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两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三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

在经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条 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四、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2016年发布)

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贪污、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可以判处死刑。   符合前款规定的情形,但具有自首,立功,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或者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等情节,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2016年发布)

六、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第一款 犯行贿罪,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行贿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不满五百万元的;   

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第一款 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的职务侵占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数额起点,按照本解释关于受贿罪、贪污罪相对应的数额标准规定的二倍、五倍执行。(2016年发布)

【立案追诉标准】

1、犯此罪,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追诉期限是五年;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追诉期限是十年;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追诉期限是二十年。

根据2016年两高《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如果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第一款,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数额起点,按照本解释关于受贿罪相对应的数额标准规定的2倍、5倍执行。(即受贿罪是3万、20万和300万,非国家工作人员是6万、100万、1500万)。

【本罪分析】

一、本案中,被告人利用职务便利,收取B公司给付的好处费5000万元人民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被告人构成非国家人员受贿罪,且数额巨大,应判处五年以上,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二、本案中,被告人向国家工作人员丙行贿140万,使其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谋取不当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条,构成行贿罪,且数额巨大,可以认为情节特别严重,应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九条 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有期徒刑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如果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

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姚志斗律师认为

在《刑法修正案(十一)》中对于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量刑的调整中,国家对此类犯罪的重拳打击显而易见,大幅度提高了此罪名的法定最高刑,即有原来最高十五年有期徒刑提高至无期徒刑,法定最高刑的大幅度提高,不仅可以引起更多企业公司的关注,避免了“无知者无畏”的犯罪态度,同时也提高了犯罪风险同时降低了犯罪率。在数年前,中国公民对此罪名了解不深的时候,许多人都认为给予员工、职员回扣,以钱换权的行为是无可厚非的,甚至已经达成了一种共识,就是这种“无知者无畏”的心理导致此类案件愈发频繁,小小的回扣与人情之后却藏着巨大的刑事风险。所以,避免此类案件的有效办法,不仅仅要靠国家的整治力度增大,更要注重国民的普法程度。

消息提醒:福州的白女士添加了微信

律师在线法律咨询,24小时在线咨询
微信号:18365284851

微信扫描上方二维码联系我们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253000106@qq.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发布者:普法网编辑,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law.chuangxiangniao.com/p/243568.html

(0)
上一篇 2025年2月9日 13:04:33
下一篇 2025年2月9日 13:04:45

相关推荐

  • 民事纠纷解决机制有哪些(民事经济纠纷诉讼时效)

    生活中很多时候我们会签订一些协议,这些协议有别于合同,在一方不履行的时候不能强制执行,那么这些协议的效力如何,怎么样确保执行,本篇文章带你捋一捋。 按照我国的相关民事法律规定,民间协议只要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一般都是合法有效的。但遇到对方到期不自动履行的情况,不能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需要经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并经法院司法确认,才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刑事辩护 2025年5月25日
    700
  • 民事案由有哪些(民事诉讼书模板)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案由规定》: 一、合同纠纷案由 缔约过失责任纠纷:适用于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造成了另一方当事人的损失,因此承担赔偿受害人损失法律后果的案件。 确认合同效力纠纷:适用于当事人对订立的合同有效、无效、可撤销和效力待定的认识出现分歧而引发纠纷的案件。 (1)确认合同有效纠纷 (2)确认合同无效纠纷 债权人代位…

    刑事辩护 2025年5月25日
    800
  • 刑事责任年龄最新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年龄)

    刑法作为一种社会规范,被期待发挥两种功能。第一,惩罚犯罪,保护国家、社会和国民的利益,维持社会秩序。第二,保障人权,只有在采取其他规制手段尚显不足的情况下才考虑适用刑法,并且对何种行为构成犯罪、应受何种惩罚作出明确的、正义的规定。 刑法的这两种功能之间存在冲突,强调惩罚犯罪、维持秩序,就会限制个人权利范围,强调保障人权,就会限制处罚范围,刑事立法就是在两者之…

    刑事辩护 2025年5月25日
    700
  • 证人出庭申请书模板(律师出庭的费用)

    证人出庭作证申请书 申请人: 。 申请事项: 请求贵院批准证人 出庭作证。 事实与理由: 就贵院受理的申请人与 因双方都记不清楚主合同具体签订日期,故与 签订时期为原主合同大概日期。为证明该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等规定,特申请 出庭作证,请贵院予以批准。 此致! 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 …

    刑事辩护 2025年5月25日
    600
  • 故意伤害罪怎么判多少年(故意伤害赔偿费用一览表)

    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健康,达到轻伤以上结果,应当受到刑法处罚的犯罪行为。 比如,张三和李四因为工作意见不合吵了一架,李四怀恨在心,于是在一个夜黑风高的夜晚,用麻袋蒙住张三的脑袋,把张三打了一顿,后来张三到医院检查发现左手臂粉碎性骨折了,李四的行为就涉嫌故意伤害罪。 依据刑法的规定,李四将张三左手臂打成粉碎性骨折的行为,属于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达到轻…

    刑事辩护 2025年5月25日
    700
  • 以斡旋贿赂罪定罪(斡旋贿赂罪的量刑标准 )

    【典型案例】2020年3月,张某因涉嫌非法制造发票罪被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张某朋友许某请托派出所所长朱某,并贿送15万元请其帮忙协调不予批准逮捕张某。朱某联系检察院侦监科科长王某帮忙,王某当时应允。几天后,王某看过卷宗表示案件有难度,但仍有操作空间,朱某遂送给王某6万元,王某以张某系从犯,无逮捕必要为由未予批准逮捕张某。朱某未将许某请托事宜告知王某,也未将…

    刑事辩护 2025年5月25日
    500
  • 刑事拘留严重吗(刑事拘留的法律规定)

    被刑事拘留属于强制措施,刑事拘留不会留案底,一般情况下没有什么影响,但是如果子女要参军、入党、出国、留学的话,在政审的时候会有影响。如果只是普通升学,入职是没什么问题的。 刑事拘留,是指公安机关,检察院在案件的侦办过程中,对有重大嫌疑或者现行犯所采取的临时剥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1、刑事拘留没判刑是什么性质 是刑事拘留并不代表会被判刑,这主要是看是否确有犯…

    刑事辩护 2025年5月25日
    500
  • 非法储存爆炸物罪立案标准(非法储存证据指引分析 )

    【刑法条文】 第一百二十五条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刑事辩护 2025年5月25日
    700
  • 打架斗殴要拘留多少天(打架斗殴的处理流程)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调解、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情节严重或未达成调解、调解后不履行调解协议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第26条、第43条的规定处罚,处最少5日、最长15日的行政拘留;如果涉嫌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寻衅滋事罪的,打架人将被刑事拘留,符合逮捕条件的,将被批准逮捕,待司法机关的侦查、检察院的起诉、法院的审…

    刑事辩护 2025年5月25日
    500
  • 年休假实施细则条例(带薪休假管理办法最新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员工带薪休假制度,根据《员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企业员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考勤管理规定》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及其分支机构签订劳动合同的所有员工(包括劳务派遣工)依照本规定享受休假待遇。 第三条 员工带薪年休假按照服从公司工作需要与兼顾个人愿望相结合的原则,实行计划管理。 父…

    刑事辩护 2025年5月25日
    600
  • 轻伤量刑标准(轻伤鉴定标准及赔偿表)

    轻伤2级量刑标准是什么 在司法鉴定上,故意伤害和工伤所致的意外人身伤害的司法鉴定标准是不一样的。在故意伤害的司法鉴定当中,如果是属于二级的话,那么是属于轻伤。不过既然已经涉嫌故意伤害,即使受害者是属于二级伤,但是行为人也必须要为此承担起相应的责任。下面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就是轻伤二级的量刑标准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轻伤二级的量刑标准赔偿标准是什么? 轻伤二级量刑…

    刑事辩护 2025年5月25日
    900
  • 诈骗犯罪构成(诈骗案立案的标准)

    随着社会的发展,各种诈骗手段层出不穷,给很多家庭带来了痛苦,甚至让一些家庭倾家荡产,有朋友问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今天我们就来一起看一下诈骗罪的立案标准。 先给大家讲一个案例,张美丽是一个剁手党,每天穿梭于各大购物网站。有一天,她接到一个自称是“卖家”的电话,说她购买的商品出现质量问题,希望她能申请退款,只需要点击“卖家”提供的网址链接,填写个人信息就可以…

    刑事辩护 2025年5月25日
    700
  • 什么叫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剥夺政治权利的概念)

    我们知道,剥夺政治权利既可以附加适用,也可以独立适用。在很多电视上的审判活动中,我们常听到某某被判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生,很多人对此诉不太理解,那么,死刑犯为什么被判死刑还要被剥夺政治权利终生?下面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法律规定附加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一般是较重的犯罪;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一般都适用于较轻的犯罪,接下来跟着找法网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死刑…

    刑事辩护 2025年5月25日
    900
  • 非法拘禁罪的构成要件(非法拘禁罪立案追诉标准)

    一、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 (三)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或者非法搜查他人身体的。 二、裁量标准 违法程度 违法情节 处罚裁量标准 轻微 经被侵害人要求或者他人劝阻及时停…

    刑事辩护 2025年5月25日
    700
  • 律师出庭函的相关规定(刑事案件律师出庭函指引)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庭前准备 第三章 参加庭审 第四章 附则 第一章 通则 第一条 律师出庭诉讼的职责,是以委托代理人的身份,根据案件事实和相关法律规定,代表委托人依法向法庭提出对委托人有利请求,陈述或申辩对委托人有利的事实和理由,以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条 律师出庭诉讼应当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其他…

    刑事辩护 2025年5月25日
    600

发表回复

登录后才能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