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房屋拆迁后房产证的办理流程是,向安置房所在地的房屋行政主管部门递交拆迁补偿协议等有效材料,一般房屋行政主管部门会在收到申请以后的30天之内办理房产证。如果被拆迁的房子有房产证,征地主管部门提供的安置房可以办理房产证。
一、房屋拆迁后房产证怎么办理?
1、申请人需要收集房屋相关材料,如房屋权属证明、房屋拆迁补偿协议、房屋完税证明、登记申请书等。
2、申请人向房屋所在地不动产登记机构提交申请材料,申请产权登记。
3、不动产登记机构对申请进行审查,符合要求的,自申请之日起30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
二、房屋拆迁后安置房的分配流程有哪些?
1、公布安置户腾空交房时间顺序,可分配的安置房房号及特殊困难户安置对象;
2、公布分配安置房的时间、地点;
3、发放分配安置房选号通知单;
4、由拆迁户凭通知单选择安置房号,由工作小组组长填写安置房分配证明,组长签字确认,由开发区管委会分管负责人审核签字。
5、拆迁户凭安置房分配证明到开发区征迁办办理结算手续,征迁办出具银行缴款单,拆迁户到指定银行交购房款。
6、拆迁户凭银行缴款凭证到财政局确认交清房款后开具收款收据。
7、拆迁户凭安置房分配证明及财政局开具的能证明交清房款的收款收据到拆迁办开具交房通知单。8、拆迁户凭安置房分配证明和交房通知单到小区物业公司领取安置房钥匙。
三、房屋拆迁安置原则有哪些?
1、按原面积妥善安置原则。
2、鼓励迁往市区边陲地段和人口稀疏地区的原则。
3、等价交换原则。
4、先安置、后拆迁的原则。
四、房屋拆迁安置协议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一)拆迁当事人双方的姓名或者名称;
(二)被拆迁房屋各使用人的姓名;
(三)被拆迁房屋的地址、地段和建筑面积;
(四)在四级地段安置应得的房屋建筑面积;
(五)货币化安置款额;
(六)货币化安置款的支付方式和期限;
(七)被拆迁人的搬迁期限;
(八)违约责任;
(九)争议的解决方式;
(十)拆迁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事项。
房屋拆迁后房产证的办理流程非常简单,不过拆迁安置房具体什么时间段内办房产证是不确定的,一般征地主管部门也有义务协助被拆迁人办理房产证,原来的房屋被拆迁之后,原房产证会作废。拆迁农村自建房时,政府部门提供的回迁房是不能办理房产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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