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解决房屋拆迁纠纷的方式包括协商、起诉、以及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等。导致拆迁纠纷发生的原因,可能会适用不同的处理方式。若引发纠纷的原因是被拆迁方不按照约定搬迁,房屋征收管理部门可以提出强制拆迁的请求。
一、怎样解决房屋拆迁纠纷?
解决房屋拆迁纠纷的方式包括协商、起诉、以及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等。
1、行政裁决
对拆迁人与被拆迁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安置协议,就补偿安置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并告知当事人可以按照《拆迁条例》向有关部门申请裁决。《拆迁条例》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实施裁决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裁决的内容包括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
2、依法起诉
若拆迁当事人对裁决不服,可以在接到裁决书之日60日内向做出裁决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做出裁决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当事人也可以在接到裁决书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3、强制拆迁
在城市房屋拆迁过程中,如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拒绝执行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作出的裁决,《拆迁条例》规定,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可以依法实施强制拆迁。
二、 被拆迁人都可以获得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吗?
1、 被拆迁人并不一定都可以获得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2、停产停业损失补偿的范围还是仅限于直接经济损失,包括两方面内容:
(1)一是经济损失即因停产、停业使被征收人失去了获得利润的机会,经济损失其实就是被征收人的利润损失;
(2)二是因征收搬迁而必须发生的一些费用。
3、停产停业损失补偿的范围
(1)设备、仪器、生产成品、半成品或商品的搬迁运输费用;
(2)设备、仪器、搬迁过程中发生损坏的费用及重新安装调试的费用;
(3)生产成品、半成品或商品搬迁过程中发生损坏的费用;
(4)停产停业期间职工(包括离、退人员)工资、福利费、各种保险等社会基金;
(5)企业因征收倒闭、解散后职员的安置费用、经济补偿金;
(6)为特定经营环境而设的装饰物的报废损坏的费用;
(7)生产、经营证照的重新办理或变更的费用;
(8)因解除房屋租赁关系而发生的房租损失及违约赔偿金或安置房屋承租人的费用。
被拆迁方一般都是可以获得一定数额的补偿金的,若是拆迁方不按照约定履行支付补偿金的义务,那么就有可能会引发拆迁纠纷。此类纠纷发生之后,不管是拆迁方还是被拆迁方,都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形,确定处理拆迁纠纷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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