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为完成法人以及别的组织工作要求所创作的作品叫做职务作品。职务作品的著作权一般情况属于作者,或者作者只有对该作品的署名权,但是作品的著作权就属于其他的法人或组织。
职务作品的概念具体是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其特征是:创作的作品应当属于作者的职责范围;对作品的使用应当属于作者所在单位的正常工作或业务范围之内。在我国,除法律特殊规定以外,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属于事实作者,即自然人作者。此为“一般职务作品”。这里“工作任务”一般是公民在该法人或者该组织中应当履行的职责。“物质技术条件”,是该法人或者该组织为公民完成创作专门提供的资金、设备或者资料。归属情形是著作权由作者享有或者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由作者享有。
第一,一般情况下,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职务作品完成两年内,经单位同意,作者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作品所获报酬,由作者与单位按约定的比例分配。这里的作品完成“两年”的期限,自作者向单位交付作品之日起计算。
第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务作品,作者只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给予作者奖励:
1、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这里的“物质技术条件”,是指该法人或者该组织为公民完成创作专门提供的资金、设备或者资料。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
综上所述,职务作品一般是由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所完成的作品,但对于此作品最后归属权会由谁得到,如果是由单位所得那么劳动者也是有权利得到相应的报酬还有署名的权利,所以,双方一定要协商好避免引起之后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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