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征收集体土地江西省农村旧房拆除没有补助有补偿,无论是旧房还是新房本质上都属于村民的合法财产,各地人民政府作出了征地决定以后没有权力无偿拆迁村民的个人房产。但拆迁补偿金的计算方法不是法定的,是地方政府部门规定的。
一、征收集体土地江西省农村旧房拆除有补助吗?
征地拆迁没有补助,有征地补偿,补助金和补偿金的法律性质是不一样的,但补偿标准是各地政府部门自行规定的。
《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二、征收集体土地自建房拆迁补偿有哪些?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针对农村的低保户、五保户各地方政府部门有危房改造补助政策,危房改造补助金和征地拆迁补偿金的法律性质没有任何可比性。虽然征收集体土地江西省农村旧房拆除没有补助,但是征地主管部门必须先支付补偿金,农村的房屋拆迁也应该遵守先补偿后搬迁的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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