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解答:
需要将社会保险相关信息对应变更。将相关资料提交单位社会保险经办人,然后到社会保险站办理就可以了。
办理流程如下:
1、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你本人身份证明;
2、户口本户主页和本人页的复印件(验原件);
3、本人原来身份证和现在身份证复印件各一张(验原件);
4、本人的入职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5、不能亲自办理的话需有委托证明(委托对象是单位的社会保险经办人);
6、参保人信息变申请表(在网上下载或者是到社会保险站窗口领取)注明更改原因和理由,个人签字打指模,单位填写原因加盖公章;
7、单位书面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六十四条
社会保险基金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和生育保险基金。除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与生育保险基金合并建账及核算外,其他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按照社会保险险种分别建账,分账核算。社会保险基金专款专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或者挪用。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逐步实行全国统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逐步实行省级统筹,具体时间、步骤由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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