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强拆程序合法就不进行赔偿。拆迁单位拆迁时需征得被拆迁人的同意,并告知其在限定的时间内搬迁,如果被拆迁人在限定的期限内未搬迁,拆迁单位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获得批准即可进行强行拆除。
一、一般房屋被强拆怎么赔偿
房子被强制拆除,在程序合法的情形下,无法获得赔偿。
如果是被非法强制拆迁,赔偿标准不能低于依据征收确定的补偿标准。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二、合法强制拆迁必须哪些条件
1、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法律后果一是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人民政府不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拆迁;二是人民法院不能强制执行。实践中有些市、县人民政府不守法,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法院不能依法进入强制执行程序,进行强制拆迁。
2、强制拆迁以补偿决定为前提
如果没有补偿决定,任何单位都不能采取强制拆迁。实践中,可以强制拆迁的主要有两种情况:一是签订了补偿协议,不搬迁的;二是作了补偿决定,既不搬迁又不按照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诉讼。
3、必须对被征收人给予货币补偿、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房
没有提供货币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的不能强制拆迁。
4、征收补偿决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不准予执行:
1)明显缺乏事实根据;
2)明显缺乏法律、法规依据;
3)明显不符合公平补偿原则,严重损害被执行人合法权益,或者使被执行人基本生活、生产经营条件没有保障的;
4)明显违反行政目的,严重损害公共利益;
5)严重违反法定程序或者正当程序;
6)超越职权;
7)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他不宜强制执行的情形。
对于违章的建筑,有关部门可以责令其的主人在限定的期限内拆除,如果不拆除,有关部门是可以强制拆迁的,并且不需要支付赔偿金,要是拆迁单位存在非法强拆的行为,被拆迁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可以聘请律师作为代理人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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