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解答:
离婚起诉法院一般是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管辖法院是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如果是法定特殊情形,管辖法院是原告住所地法院;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是原告经常居住地法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第一款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第一款第(一)项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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