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章某某和朋友一起喝酒到深夜,喝醉酒的章某某自行开车回家,回家路上撞上了绿化带的护栏身亡,这种情况下,酒友是否应该承担赔偿责任呢?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将就此问题进行解答。
章先生和好友相聚,在饭局上,好友与章先生一同饮酒,都没有劝阻彼此饮酒,章先生醉酒后,好友打车回家,章先生开车回家。由于章先生头脑不清醒,转弯时错打方向盘,撞向绿化带护栏身亡。章先生的父母要求章先生好友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经法院审理认为,章先生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知道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危险性,仍然过量饮酒后独自驾驶机动车回家,因此章先生应当承担主要责任。
章先生的好友作为共同饮酒人,对章先生负有提醒、劝阻、通知、扶助、照顾、护送等安全注意义务,在知晓章先生驾驶机动车的情况下,未能有效劝阻其饮酒,并且在章先生独自离开时,亦未对其进行有效的提醒和制止,所以应当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冠领律师提醒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对自己和他人的健康负责,如遇到侵权纠纷,及时咨询专业侵权律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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