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解答:
一般情况下,出嫁女不可以同时在娘家和夫家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根据法律规定,只有在承包期内,出嫁女在新居地未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发包方才不能收回其承包土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三十二条
妇女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土地征收或者征用补偿费使用以及宅基地使用等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三十三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妇女未婚、结婚、离婚、丧偶等为由,侵害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各项权益。
因结婚男方到女方住所落户的,男方和子女享有与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平等的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一条
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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