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律师解答: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逮捕犯罪嫌疑人后的侦查拘留期限不得超过两个月。案件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止的,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交通非常不便的偏远地区重大复杂案件;重大犯罪集团案件;逃跑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两个月。《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逮捕犯罪嫌疑人后,侦查拘留期限不得超过两个月。案件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止的,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第一百五十八条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两个月:(一)交通非常不便的偏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二)重大犯罪集团案件;(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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