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解答:
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发起设立需要的程序有:
1、进行公司名称核准登记;
2、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同时提交公司的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材料;
3、开立帐户和认缴股款;
4、制定公司章程,选举公司董事会成员和监事会成员;
5、完成登记注册手续,领取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第六条
设立外资企业的申请,由国务院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授权的机关审查批准。审查批准机关应当在接到申请之日起九十天内决定批准或者不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第七条
设立外资企业的申请经批准后,外国投资者应当在接到批准证书之日起三十天内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外资企业的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该企业成立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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