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解答: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内容包括:
1、被征收土地的位置、地类、面积,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种类、数量,需安置的农业人口的数量;
2、征地补偿费用的标准、支付对象与方式;
3、地上附着物与青苗的安置途径;
4、农业人员的安置途径;
5、其他有关征地补偿、安置的具体措施;
6、方案拟订单位与公告发布单位。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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