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解答:
地基下沉责任的划分:
1、如果是由于工程的施工方案错误导致质量不合格,地基下沉的,应当由施工单位承担责任;
2、如果工程的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对此也有过错的,应当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责任。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条
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质量负责。
第二十六条
施工单位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
施工单位应当建立质量责任制,确定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施工管理负责人。
建设工程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全部建设工程质量负责;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者多项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其承包的建设工程或者采购的设备的质量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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