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解答:
可以提前30日向公司发出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通知。自公司收到通知之日起30天后,你与单位之间的劳动合同就依法解除。劳动者按此规定辞职,已经给用人单位安排人员顶替岗位的缓冲时间,用人单位没道理不让走,况且该规定是用的“通知”二字,不需要用人单位同意与否,时间一到,劳动者可以离职。如因此而引起纠纷,可申请劳动仲裁,依法维权。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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