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民事追诉期限与追诉时效的关系(刑事案件追诉期限)

律来帮
商家名称:
律来帮
商家认证:
VIP会员
手机号码:
18365284851
添加微信:
18365284851
温馨提示:
请说在创想鸟看到,优惠更多

一、什么是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即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法律制度。也就是说,法律只保护民事主体在诉讼时效有效期间内的胜诉权,超过诉讼时效有可能带来败诉的风险。换言之,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持续到一定期间而致使其请求权丧失胜诉权的法律事实,可称为诉讼时效期间。《民法典》规定诉讼时效并非为了鼓励债务人拖延义务履行,也并非鼓励债务人不劳而获、不履行债务,而在于:(1)稳定财产关系,避免财产关系长久处于不确定状态。(2)促使权利人及时行使权利。在规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行使权利,说明权利人已不关心自己权利的实现。(3)有利于法院更好地收集证据,解决纠纷。如果没有时效限制,年代久远的案件可能因取证困难等原因难以解决。

二、《民法典》诉讼时效的规定是什么?

《民法典》第188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要点解析:

诉讼时效期间分为三类:第一类是普通诉讼时效期间,它是《民法典》规定的普遍适用于应当适用时效的各种法律关系的时效期间,根据本条规定,普通诉讼时效的期间为3年。第二类是特别诉讼时效期间,它是《民法典》及其他民事特别法规定的适用于某些民事法律关系、不同于普通诉讼时效期间的特定时效期间,根据特别法优先于普通法的原理,特别时效优先于普通时效适用。第三类是最长诉讼时效期间,它是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断、中止规定的时效期间,根据本条时效规定,最长诉讼时效为20年。其中,普通诉讼时效期间和特别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遭受侵害和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也被称为主观诉讼时效期间;最长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计算且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断、中止规定,因此也被称为客观诉讼时效期间。

本条第1款中“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是对特别诉讼时效的规定,即不同于三年普通时效期间的规定。例如,《民法典》第594条规定:“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四年。”

三、《民法典》规定的三种特殊诉讼时效的规则是什么?

《民法典》第189条规定:“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民法典》第190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该法定代理终止之日起计算。”

《民法典》第191条规定:“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受害人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计算。”

要点解析:

《民法典》第189条是关于同一债务分期履行情况下诉讼时效期间起算时间点的规定。分期履行合同之债属于非一次性履行之债,指在同一份合同中约定,对债务分期履行,根据债务的发生时间不同,分期履行合同之债可以分为定期重复给付的债务和分期履行的债务。

《民法典》第190条是关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起算时间点的规定。适用本条需注意其与最长诉讼时效的关系。从理论上说,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与其法定代理人的法定代理关系存续可能超过20年。此时,恢复完全行为能力的权利人能否主张请求权呢?根据《民法典》第188条第2款的规定,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一方面,法定代理关系终止,诉讼时效期间刚开始起算;而另一方面,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已经超过了20年的最长诉讼时效。这实际上就属于《民法典》第188条第2款规定的“有特殊情况的”,权利人对超过20年诉讼时效期间存在正当事由,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民法典》第191条是关于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起算时间点的规定。本条中未成年人的范围不等同于不完全行为能力人。《民法典》第18条第2款规定:“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虽然16周岁以上、以自己劳动收入为主要来源的人视为完全行为能力人,但其仍然是未成年人,其遭受性侵害适用本条的规定。

四、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况有哪些?

《民法典》第194条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一)不可抗力;(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三)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四)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五)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要点解析:

法律之所以规定时效中止,主要为防止因权利人非因自身原因造成诉讼时效届满,保证权利人有足够时间主张权利。

根据本条规定,诉讼时效中止包括以下四个构成要件:(1)诉讼时效中止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内。(2)诉讼时效中止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3)诉讼时效中止须发生中止的事由。(4)权利人在中止事由发生期间不能行使请求权。

五、哪些诉讼请求不适用时效规定?

《民法典》第196条规定:“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要点解析:

依据本条规定,不适用诉讼时效制度的类型主要有:(1)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原《民法总则》《物权法》《侵权责任法》都对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作了规定,《民法典》对这些基本规则都予以了肯定和沿用。(2)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原《物权法》第34条(现《民法典》第235条)明确规定了返还财产请求权。由于登记具有公示力和公信力,故不动产物权和其他能够依法登记的动产物权适用本条规定,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3)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与弱势群体利益密切相关,义务人若以诉讼时效经过为由不支付上述费用将使权利人的生活没有保障,不仅违背公序良俗规则,更是有违基本人文关怀,故对这三金的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4)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本项规定为兜底条款,以满足审判实务复杂多样性的要求。

比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对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但对下列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请求权;(二)兑付国债、金融债券以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企业债券本息请求权;(三)基于投资关系产生的缴付出资请求权;(四)其他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规定的债权请求权。”上述规则与本条规定并不冲突,可以继续适用。

六、诉讼时效的中断

《民法典》第195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要点解析:

原《民法总则》在总结我国理论研究成果和吸收先进实务经验的基础上,对诉讼时效中断制度作了科学规定。较原《民法通则》的规定,其主要修改有:其一,明确了申请仲裁作为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这是吸收司法解释的经验做法的结果;其二,新增了“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作为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以更符合当前及今后审判实际;其三,对于权利人主张权利及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作了进一步明确,在表述上更加科学严谨;其四,针对诉讼时效中断后的时效起算问题,明确了对于通过诉讼、仲裁等程序的情形,时效起算点为“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民法典》总则编对原《民法总则》的规定予以沿用。

对上述内容,《民法典》第197条进一步规定,诉讼时效的期间、计算方法以及中止、中断的事由由法律明确规定,当事人之间采取协议的形式给以变更的,不发生法律效力。同时,当事人对诉讼时效利益也不能预先放弃,否则也属无效。

消息提醒:福州的白女士添加了微信

律师在线法律咨询,24小时在线咨询
微信号:18365284851

微信扫描上方二维码联系我们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253000106@qq.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发布者:普法网编辑,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law.chuangxiangniao.com/p/197207.html

(0)
上一篇 2025年6月11日 02:45:31
下一篇 2025年2月10日 19:07:21

相关推荐

  • 成都刑事案件开庭审理流程(行政诉讼庭审流程模板)

    刑事案件二审是否都要开庭审理?什么情况下必须开庭审理?相信大家看了我这篇文章,肯定就一目了然了。 大家好,我是福牛普法。 二审刑事案件,以开庭审理为原则,不开庭审理为例外。但二审刑事案件是否开庭,由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而决定。但有下面四种情况,二审刑事案件必须开庭审理: 1、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第一审认定的事实、证据提出异议,可能影响定罪量刑…

    刑事辩护 2025年6月11日
    700
  • 成都自首和立功司法解释的区别(职务犯罪投案自首规定)

    一、自首分为:一般自首和特别自首,其中一般自首是指犯罪后,自己自动投案,并且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的行为。 特别自首:是指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主动供述出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另外一种或几种罪行的行为。(比如:张三因盗窃罪被抓后主动供述了他之前犯下的肇事罪,可以被认为特别自首) 二、立功:是指犯罪份子揭发他人的犯罪行为,被确定属…

    刑事辩护 2025年6月11日
    500
  • 成都滥用职权罪追诉时效如何界定(解读滥用职权量刑标准明细)

    检察机关在侦办司法工作人员相关渎职犯罪的司法实践中,常遇到如何确定追诉期限的问题。由于此类案件犯罪主体一般具有丰富的法律知识,且犯罪的损害后果具有滞后性,加之渎职犯罪的法定刑普遍不高,造成实践中出现两难困境,即渎职行为的损害后果尚未发生时,无法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而损害后果发生后,又可能因追诉期限届满而无法追究刑事责任。 理论上一般认为,追诉期限制度的正当…

    刑事辩护 2025年6月11日
    600
  • 成都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法条解读(法官调查核实证据规定)

    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在侦查阶段通过侦查手段查明有关案件事实,是公安机关正常行使侦查权的行为,获得的证据将作为指控犯罪嫌疑人构成犯罪、构成何种犯罪已经应付何种行使责任的基础。但是,由于在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完全处于被动局面,部分公安人员在调查取证过程中,如果不能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取证,获得的证据就可能属于非法证据。对于非法证据,《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了非法证据…

    刑事辩护 2025年6月11日
    500
  • 成都聚众斗殴构成要件司法解释(三人以上殴打他人立案标准)

    聚众斗殴罪是指基于报复他人、争霸一方、寻求刺激或者其他公然藐视国家法纪和社会公德的不法动机,纠集多人成帮结伙地互相进行打斗,破坏社会公共秩序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规定: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

    刑事辩护 2025年6月11日
    600
  • 成都一般开庭后多久下判决书(被告人不出庭的后果)

    民事案件与刑事案件的判决书什么时候出?有很大不同。此法院与彼法院的判决书何时出来?也具有明显差异。一般情况下,一审民事案件的裁判结果在开庭后的十五日至两个月内会出来;刑事案件的裁判结果在开庭后一个月至三个月内都有可能。 笔者经历过最短时间的一次是,刑事案件当庭休庭十五分钟后就宣判了,判决书,现场给;最长的一次是,民事案件的裁判结果在开庭后的一年半个月后才收到…

    刑事辩护 2025年6月11日
    400
  • 成都剥夺政治权利期限的计算方法(刑事案件结案日期)

    【案情回顾】 王某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那么剥夺政治权利什么时候开始执行呢?其含义又是什么呢? 【律师解答】 剥夺政治权利是我国刑法中的一种附加刑,除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外,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一般为一年以上五年以下。剥夺政治权利从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执行完毕之日起计算。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施用于有期徒…

    刑事辩护 2025年6月11日
    700
  • 成都被治安拘留5天有案底吗(治安拘留最短的时间)

    经常看到网上有人讨论被拘留是否会留下案底的问题,而且总是有人振振有词说一旦被刑拘,子女三代就和公务员无缘了,这种说法到底有没有根据?今天我就用这篇文章来和大家探讨一下。 首先,我们要搞清楚所谓的“案底”是什么,我想大多数人理解的“案底”就是有犯罪记录,也就是有前科的意思。有了这个记录以后,自己或者子女考公务员时都会受影响。这种理解是正确的,有了犯罪记录以后,…

    刑事辩护 2025年6月11日
    400
  • 成都民事判决书格式范文(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模板)

    案件基本情况 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 1.依法判令被告唐某偿还借款本金284393.68元及利息(利息从2019年2月26日起按年利率6%计算至全部清偿日止); 2.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事实和理由:2018年11月11日至2019年1月10日,被告唐某以各种理由找我借款,出于同事友谊在被告的要求下在腾讯财付通理财平台上借款后转借被告唐某。因被告唐某未…

    刑事辩护 2025年6月11日
    600
  • 成都法院判缓刑之前的征兆是什么(律师争取缓刑费用大概的费用)

    缓刑指的是暂缓执行刑罚。针对的对象必须是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根据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应;因为缓…

    刑事辩护 2025年6月11日
    600
  • 成都过错责任原则是指什么(共同危险行为的免责条件)

    侵权责任顾名思义就是你侵害了我的权利所要承担的责任分担,但是侵权责任法的精神则是,一个人的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原则上是不承担赔偿责任的。除非有正当的理由让他承担责任。这个让他承担侵权责任的正当理由,就是侵权责任的归责事由。上升为原则的归责事由称为归责原则。美国著名的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霍姆斯指出:“良好的政策应让损失停留于其所发生之处,除非有特别干预的理由存说…

    刑事辩护 2025年6月11日
    500
  • 成都刑法234条故意伤害罪怎么判(故意伤害他人罪的定义)

    一般情况下,一个行为侵害了多个法益,应成立多个犯罪,想象竞合择一重处罚。 但在有些罪名中,会直接定义为结果加重的情形,依然定原基本罪,加重处罚。 此类犯罪定义为结果加重犯。 【故意伤害罪】刑法第234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

    刑事辩护 2025年6月11日
    400
  • 成都抗辩权包括哪三种(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法中的抗辩权分别是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 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的当事人一方在对方未为对待给付以前 ,可拒绝履行自己的债务的权利。 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一方未履行之前,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不安抗辩权是指在有先后履行顺…

    刑事辩护 2025年6月11日
    600
  • 成都公诉书模板怎么写(检察院公诉起诉书格式范文)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法律文书格式样本》(2020版)明确了法律文书格式,原2013版格式样本同时废止。值得注意的是:2020版起诉书要求署名具体承办案件检察官和检察官助理的姓名! 起诉书格式(样本)一:自然人犯罪案件普通程序适用 ××××人民检察院 起 诉 书 ××检××刑诉 〔20××〕×号 被告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公民身份号码、民族、文化…

    刑事辩护 2025年6月11日
    400
  • 成都盗窃刑事案件立案标准(刑事盗窃立案标准了解)

    盗窃罪作为侵犯财产的犯罪,《刑法》第264条依据盗窃金额和情节规定了三档处罚幅度。在具体适用上,现行有效配套的司法解释分别为1998年《关于盗窃数额认定标准问题的规定》、1999年《关于铁路运输过程中盗窃罪数额认定标准问题的规定》、2007年《关于办理与盗窃、抢劫、诈骗、抢夺机动车相关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关于办理盗窃油气、破坏油气设备等刑…

    刑事辩护 2025年6月11日
    500

发表回复

登录后才能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