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解答:
发现招投标活动违法的,当事人可向行政监督部门举报。根据法律规定,招标人不按照规定比例收取保证金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如果给投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六条
招标人超过本条例规定的比例收取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或者不按照规定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
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的,中标无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照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处罚。投标人未中标的,对单位的罚款金额按照招标项目合同金额依照招标投标法规定的比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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