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解答:
如果是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会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则不可以投标。《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均不得参加投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
投标人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涉。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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