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解答:
投标资格后审一般在开标后。《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招标人采取资格后审办法对投标人进行审查的,应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按照相关标准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
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办法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的,应当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
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或者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日或者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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