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再审和重审有什么区别(民事案件再审程序流程)

律来帮
商家名称:
律来帮
商家认证:
VIP会员
手机号码:
18365284851
添加微信:
18365284851
温馨提示:
请说在创想鸟看到,优惠更多

再审是为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错误判决、裁定,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重新进行的审理。那么重审和再审有些什么区别呢?

以下是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重审与再审区别是什么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再审,是指人民法院对裁判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再一次进行审理并重新作出裁判的诉讼活动。

通常情况下,裁判一旦生效,就必须维护其稳定性和权威性,当事人不得再对此裁判确认的实体法律关系进行争议,法院也不得随意撤销或者变更该裁判。严格说来,裁判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不应当再次进入诉讼程序。但是,裁判的稳定性和权威性必须建立在其公正性的基础上,甚至要靠公正性来保障。

要维护裁判的公正性,就必须及时纠正裁判中的错误,确保裁判的正确性。裁判错误的不可避免性决定了,裁判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又有必要再次进入诉讼程序。再审制度正是在裁判稳定性、权威性与裁判正确性、公正性之间寻求平衡的结果。再审制度的确立,体现了法治社会既要维护裁判权威,又要追求裁判公正的价值取向。

再审以案件的裁判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为前提,并有严格的范围和条件限制。再审作为存在于审级结构制度之外的救济制度,与重审和上诉审存在根本区别。

二、再审不同于重审。

重审,是指上诉案件被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进行审理,即当事人不服第一审裁判提起上诉后,第二审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原审裁判确实有错误,且不宜直接改判,于是裁定撤销原裁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由原审人民法院对案件重新进行审理。重审是对裁判尚未生效的案件,利用原审程序纠正裁判错误的机制,而再审是对裁判已经生效的案件,利用新的程序纠正裁判错误的机制。

重审,指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由于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理。 重审依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其判决为一审判决。

再审,为了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错误,依照审判监督程序进行的重新审理活动。再审须由本院院长提出,或最高人民法院、上级人民法院向下级人民法院指令,或因上级人民捡察院提出抗诉而实行,再审应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原为一审案件,按一审程序进行,所作出的判决、裁定可以上诉或抗诉;原为二审案件,依照二审程序进行审理,其判决或裁定是终审的判决或裁定,不得上诉或抗诉。

再审是为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错误判决、裁定,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重新进行的审理。

消息提醒:福州的白女士添加了微信

律师在线法律咨询,24小时在线咨询
微信号:18365284851

微信扫描上方二维码联系我们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253000106@qq.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发布者:普法网编辑,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law.chuangxiangniao.com/p/191745.html

(0)
上一篇 2025年6月7日 23:37:22
下一篇 2025年2月10日 00:17:23

相关推荐

  • 成都牵连犯和吸收犯的区别(刑法上的牵连犯和吸收犯的规定)

    由于刑法理论每年都会出现新变化,苏义飞律师将在此网站页面每年更新一次关于吸收法的刑法理论与司法解释: 传统的吸收犯与牵连犯有许多交叉之处,难以区分。有人认为,一罪吸收他罪,是因为“一罪之构成要件为他罪所当然包括,或所犯之罪为他罪必然得由之方法或当然可得之结果”。但对于什么样的方法为“必然得由之方法”,什么样的结果为“当然可得之结果”,缺乏判断标准。虽然有人主…

    刑事辩护 2025年6月7日
    700
  • 成都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量刑标准(非法控制计算机判刑案例分析)

    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前三款规定了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三种行为类型,其中,第二款并未规定影响或者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正常运行这一特征。于是,对于缺乏这一特征的行为能否认定为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在理论上与实践上均存在争议。争议的背后,主要是对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第二款的保护法益与行为对象存在不同看法。本文侧重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发表浅…

    刑事辩护 2025年6月7日
    600
  • 成都故意伤害致人死亡一般判多少年(故意伤害致死最低量刑)

    你了解故意伤害罪吗? 看完之后你还敢犯故意伤害罪吗? 这段时间有不少粉丝私信我说“有前科的犯故意伤害罪还能被判缓刑吗”,我很明确地告诉大家:故意伤害罪有前科是不能被判缓刑。 一、故意伤害罪有前科能判缓刑吗? 是不可以的, 故意伤害罪有前科的话不能判缓刑。申请缓刑的条件是对于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

    刑事辩护 2025年6月7日
    700
  • 成都刑事案件立案条件(立案必须满足的三个条件)

    我们常说有困难找警察,但实际上,报案并不等同于立案,报案后是否可以立案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具体分析。公安机关决定立案与否是有法定标准的,要立案必须得同时满足以下3个条件。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 那么公安机关立案的条件是什么呢? 1、有犯罪事实:即已经受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行…

    刑事辩护 2025年6月7日
    500
  • 成都侮辱妇女罪立案标准(公然辱骂女性触犯的法律)

    法律规定 猥亵罪是指行为人以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违背他人意愿,强制猥亵他人从而构成的犯罪。常见的猥亵行为包括对他人的身体进行抠摸、搂抱、鸡奸等等。猥亵既可以发生在异性之间,也可以发生于同性之间,一般情况下,猥亵罪不包括性交行为,但由于我国刑法中关于强奸罪的犯罪对象不包括男性,因此对男性猥亵是可以包括奸淫行为的。 《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

    刑事辩护 2025年6月7日
    600
  • 成都过了追诉期就是无罪吗(已过追诉期的案件处理规定)

    过了追诉时效是可以宣告无罪的。依据刑法及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案件过了追诉时效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

    刑事辩护 2025年6月7日
    500
  • 成都重大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判多少年(致人死亡的判刑规定)

     中国法院网讯(刘万春)近日,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交通肇事案,判处被告人祝某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   法院审理查明,2021年4月14日20时20分许,被告人祝某驾驶一辆重型自卸货车途径宜春市袁州区某乡镇省道时,由于车速过快、操作不当,与横过道路的行人胡某、文某发生碰撞,文某经120抢救无效当场死亡,胡某受重伤经医院救治无效于2…

    刑事辩护 2025年6月7日
    700
  • 成都刑事自诉状是什么意思(法律上刑事自诉状的概念和功能)

    什么是刑事自诉状 刑事自诉状,是法律规定的自诉案中,由受害人或者他们的代理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控告刑事被告人,要求法院追究其刑事责任所递交的书面请求。 其使用范围 用于告诉才处理和其他不需要进行侦查,由人民法院直接处理的轻微的刑事案件(如情节轻微的侮辱罪、诽谤罪、干涉婚姻自由罪、虐待罪和轻伤害罪等)。 其内容和写法 (一)标题以“刑事自诉状”作标题。 (二)原…

    刑事辩护 2025年6月7日
    700
  • 成都非法持有国家秘密拘留几天(非法持有国家秘密罪立案标准)

    保密法规定不属于国家秘密知悉范围内的人员,携带、留存国家秘密载体,或者属于知悉范围内的人员,未经批准私自携带、留存国家秘密载体,是对国家保密工作秩序的破坏,将会导致国家秘密处于不可控的危险状态,严重威胁该国家秘密的安全。 法律条文:非法持有国家绝密、机密文件资料、物品罪 《刑法》第二百八十二条第二款 非法持有属于国家绝密、机密的文件、资料或者其他物品,拒不说…

    刑事辩护 2025年6月7日
    600
  • 成都行政诉讼撤诉后还可以再起诉吗(行政诉讼撤诉的后果)

    撤回起诉后还能再提起诉讼吗? 当事人一旦提起诉讼,行政机关有可能会迫于压力寻求与当事人和解,此时当事人会选择撤回起诉。如果原告在行政诉讼中撤回了起诉,还能再次提起诉讼吗?沈律师今天给朋友们讲讲这个问题。 首先我们需要判断该案件是否进入了实体审理程序。如果该诉讼还没有进入实体审理的阶段,沈律师认为是可以再次提起诉讼的,因为该案件没有被审理过,也就不违反“一事不…

    刑事辩护 2025年6月7日
    600
  • 成都民事责任承担方式有哪些(乘人之危的民事法律行为)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针对加害人正予实施的侵害他人之行为,为保护财产或人身的合法权益,受害人有权要求其停止这种侵害行为。 二、排除妨碍:针对妨碍他人行使民事权利或享有民事权益的行为,被侵权人可依法请求侵权人排除这种妨碍、障碍性行为。 三、消除危险:针对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行为人之行为形成了潜在的威胁,对比,权利人可请求其采用有效措施来消…

    刑事辩护 2025年6月7日
    500
  • 成都肇事逃逸怎么处罚(撞伤人肇事逃逸的后果)

    什么叫肇事逃逸? 交通肇事逃逸是指车辆的驾驶人员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为了躲避法律的刑事追究,而逃离事故现场的违法行为。简单来说就是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 【交通肇事罪】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了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主要也是指依照…

    刑事辩护 2025年6月7日
    500
  • 成都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最高院民事诉讼证据规则)

    民事诉讼证据在民事诉讼活动中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从某种程度上来讲,完全可以决定案件走向,因为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是以事实为依据,这个事实的凸显就凭借着证据的证明力大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我国的民事诉讼证据可被分为八种,分别是 : (1)当事人陈述; (2)书证; (3)物证; (4)视听资料; (5)证人证言; (6)电子数据;…

    刑事辩护 2025年6月7日
    400
  • 成都反间谍法于几几年几月几日起施行(反间谍法主要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以下简称《反间谍法》),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国家安全机关负责本细则的实施。 公安、保密行政管理等其他有关部门和军队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加强协调,依法做好有关工作。 第三条 《反间谍法》所称“境外机构、组织”包括境外机构、组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分支(…

    刑事辩护 2025年6月7日
    600
  • 成都谅解书和赔偿协议可以分开吗(刑事赔偿协议书及谅解书的理解)

    一般情况下,犯罪嫌疑人的家属或者代理律师都会跟被害人或者其家属协议签订刑事谅解书和赔偿协议,但是,是否要签订是由被害人确定。那么,故意杀人刑事谅解书及赔偿协议,刑事谅解书的作用是什么,签了刑事谅解书可以反悔吗? 一、故意杀人刑事谅解书及赔偿协议 1、赔偿协议书 甲方:张三 乙方:李四(嫌疑人赵五亲属) 20XX年XX月X日赵五与甲方因琐事发生冲突,致甲方受到…

    刑事辩护 2025年6月7日
    600

发表回复

登录后才能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