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没有买交强险发生交通事故的抢救费可以由救助基金先行垫付,但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可以向肇事者追偿。没有参加交强险的情况下发生交通事故的,如果肇事者拒绝赔偿,受害人也可以先自行垫付医药费,随后再起诉肇事者。
一、没有买交强险发生交通事故垫付问题怎么解决?
没有买交强险发生交通事故可以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二十四条
国家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以下简称救助基金)。有下列情形之一时,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由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一)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
(二)肇事机动车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
(三)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
二、发生交通事故赔偿问题怎么解决?
(一)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二)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
(三)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三、发生交通事故赔偿问题的法庭调查流程有哪些?
(一)当事人陈述;
(二)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
(三)出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
(四)宣读鉴定意见;
(五)宣读勘验笔录。
四、交通事故赔偿争议证人可以不出庭作证的情形有哪些?
(一)年迈体弱或者行动不便无法出庭的;
(二)特殊岗位确实无法离开的;
(三)路途特别遥远,交通不便难以出庭的;
(四)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原因无法出庭的;
(五)其他无法出庭的特殊情况。
五、交通事故赔偿争议的质证流程有哪些?
(一)原告出示证据,被告、第三人与原告进行质证;
(二)被告出示证据,原告、第三人与被告进行质证;
(三)第三人出示证据,原告、被告与第三人进行质证。
发生交通事故垫付问题有明确的法律依据,根据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后果,救助基金管理机构也有可能只是垫付部分的抢救费用。实际上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还没有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之前,是不能确定双方的赔偿责任的,如果双方对事故负同等的责任,对方只承担50%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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