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非法经营案最新立案标准和量刑)

律来帮
商家名称:
律来帮
商家认证:
VIP会员
手机号码:
18365284851
添加微信:
18365284851
温馨提示:
请说在创想鸟看到,优惠更多

非法经营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品或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以及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对该罪名作如下规定: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律赢惠普法:非法经营罪是从1979年《刑法》的“投机倒把罪”中分离出来的新罪名,旨在解决“口袋罪”犯罪构成要素边界不清的问题,但效果并不明显。司法实践中,认定非法经营罪要从犯罪构成的要件要素和社会危害性进行实质性解释,严格区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之间的界限,避免将普通行政违法行为拔高为刑事违法犯罪,防止非法经营罪任意膨胀成为新的“口袋罪”。

违反国家规定,进行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违反国家烟草专卖管理法律法规,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无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特种烟草专卖经营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等许可证明,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

2.非法经营卷烟二十万支以上的;

3.三年内因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受过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且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

(二)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2.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3.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数额在二百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五百万元,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因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犯罪行为受过刑事追究的;

(2)二年内因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违法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的;

(3)拒不交代涉案资金去向或者拒不配合追缴工作,致使赃款无法追缴的;

(4)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4.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POS机)等方法,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二十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十万元以上的。

(三)实施倒买倒卖外汇或者变相买卖外汇等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扰乱金融市场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非法经营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2.非法经营数额在二百五十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因非法买卖外汇犯罪行为受过刑事追究的;

(2)二年内因非法买卖外汇违法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的;

(3)拒不交代涉案资金去向或者拒不配合追缴工作,致使赃款无法追缴的;

(4)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3.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违反有关外贸代理业务的规定,采用非法手段,或者明知是伪造、变造的凭证、商业单据,为他人向外汇指定银行骗购外汇,数额在五百万美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4.居间介绍骗购外汇,数额在一百万美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四)出版、印刷、复制、发行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出版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的;

2.个人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单位违法所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3.个人非法经营报纸五千份或者期刊五千本或者图书二千册或者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五百张(盒)以上的,单位非法经营报纸一万五千份或者期刊一万五千本或者图书五千册或者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一千五百张(盒)以上的;

4.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二年内因出版、印刷、复制、发行非法出版物受过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出版、印刷、复制、发行非法出版物的;

(2)因出版、印刷、复制、发行非法出版物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五)非法从事出版物的出版、印刷、复制、发行业务,严重扰乱市场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2.个人违法所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单位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的;

3.个人非法经营报纸一万五千份或者期刊一万五千本或者图书五千册或者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一千五百张(盒)以上的,单位非法经营报纸五万份或者期刊五万本或者图书一万五千册或者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五千张(盒)以上的;

4.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二年内因非法从事出版物的出版、印刷、复制、发行业务受过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非法从事出版物的出版、印刷、复制、发行业务的。

(六)采取租用国际专线、私设转接设备或者其他方法,擅自经营国际电信业务或者涉港澳台电信业务进行营利活动,扰乱电信市场管理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经营去话业务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2.经营来话业务造成电信资费损失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3.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二年内因非法经营国际电信业务或者涉港澳台电信业务行为受过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非法经营国际电信业务或者涉港澳台电信业务的;

(2)因非法经营国际电信业务或者涉港澳台电信业务行为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七)以营利为目的,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删除信息服务,或者明知是虚假信息,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发布信息等服务,扰乱市场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

2.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八)非法生产、销售“黑广播”“伪基站”、无线电干扰器等无线电设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非法生产、销售无线电设备三套以上的;

2.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3.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二年内因非法生产、销售无线电设备受过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非法生产、销售无线电设备的。

(九)以提供给他人开设赌场为目的,违反国家规定,非法生产、销售具有退币、退分、退钢珠等赌博功能的电子游戏设施设备或者其专用软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

2.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3.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二年内因非法生产、销售赌博机行为受过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进行同种非法经营行为的;

4.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十)实施下列危害食品安全行为,非法经营数额在十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1.以提供给他人生产、销售食品为目的,违反国家规定,生产、销售国家禁止用于食品生产、销售的非食品原料的;

2.以提供给他人生产、销售食用农产品为目的,违反国家规定,生产、销售国家禁用农药、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者生产、销售添加上述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农药、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饲料原料的;

3.违反国家规定,私设生猪屠宰厂(场),从事生猪屠宰、销售等经营活动的。

(十一)未经监管部门批准,或者超越经营范围,以营利为目的,以超过百分之三十六的实际年利率经常性地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个人非法放贷数额累计在二百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放贷数额累计在一千万元以上的;

2.个人违法所得数额累计在八十万元以上的,单位违法所得数额累计在四百万元以上的;

3.个人非法放贷对象累计在五十人以上的,单位非法放贷对象累计在一百五十人以上的;

4.造成借款人或者其近亲属自杀、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的。

5.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二年内因实施非法放贷行为受过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

(2)以超过百分之七十二的实际年利率实施非法放贷行为十次以上的。

黑恶势力非法放贷的,按照第1、2、3项规定的相应数额、数量标准的百分之五十确定。同时具有第5项规定情形的,按照相应数额、数量标准的百分之四十确定。

(十二)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

2.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3.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二年内因非法经营行为受过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从事同种非法经营行为的;

4.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法律、司法解释对非法经营罪的立案追诉标准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根据《刑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是指违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和决定,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规定的行政措施、发布的决定和命令。这表明:只有国家最高立法机关或者最高行政机关所颁布的规范性文件,才可以被称作是国家规定;除了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国务院这两个合法主体之外,其他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都不能被认为是国家规定。驰誉律师,驰誉全国!

消息提醒:福州的白女士添加了微信

律师在线法律咨询,24小时在线咨询
微信号:18365284851

微信扫描上方二维码联系我们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253000106@qq.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发布者:普法网编辑,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law.chuangxiangniao.com/p/180147.html

(0)
上一篇 2025年6月1日 07:16:10
下一篇 2025年2月10日 12:41:26

相关推荐

  • 打架轻伤能判几年(殴打致人轻伤的判刑标准)

    平时生活中因为一些琐事产生了纠纷,最后还发生了打架斗殴的恶劣事件,因此很容易就造成对方的轻伤。如造成了轻伤及其以上的损害,则此时也就会上升为刑事犯罪,那么打架斗殴致人轻伤会判刑吗? 一、打架斗殴致人轻伤会判刑吗 构成轻伤,打人者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但具体是否判刑,需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所谓聚众斗殴罪,指的是犯罪行为人因为争霸或者…

    刑事辩护 2025年6月1日
    500
  • 渎职罪立案标准和处理(最新渎职罪立案标准一览表)

    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超越职权,违法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以上,或者重伤1人、轻伤3人以上,或者轻伤5人以上的; 2、导致10人以上严重中毒的; 3、造成个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

    刑事辩护 2025年6月1日
    600
  • 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司法解释(自诉的刑事案件分析)

      以下内容为大家在学习《刑法》不作为犯中疑问比较多的问题,此处列举该项问题和答案,大家可以学习和检测自己是否对此处的问题也有同样的疑问,从而能够查漏补缺。   1. 问题:遗弃罪不是主观上积极主动遗弃吗?为什么属于真正不作为犯?   【答案】1、遗弃罪是纯正不作为犯罪。遗弃本身是犯罪人对自己应尽义务的推诿、不履行,是一种放任遗弃对象处于生活无助状态的犯罪心…

    刑事辩护 2025年6月1日
    400
  • 渎职罪量刑最新标准(玩忽职守与渎职罪的区别)

    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规定了玩忽职守罪,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当前实务中,存在着对玩忽职守罪认定泛化的倾向,究其原因,主要是对行为人的“职守”(即职责)和“严重不负责任”的认定不够精准。 “职责”如何界定 玩忽职守罪主要表现为不作为的过失犯,作为义务来…

    刑事辩护 2025年6月1日
    500
  • 嫖娼拘留多少天(嫖娼罪的判刑标准)

    嫖娼拘留所关押在10到15天,并且会对当事人罚款5000元。嫖娼破坏社会风气,是我国法律不允许的,对于这种行为,派出所查处后通常是治安处罚。一旦做出拘留决定,有条件的将当事人送到拘留所执行,或者送到看守所。 一、嫖娼拘留所关押几天? 嫖娼被抓要关10日以上15日以内,具有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卖淫嫖娼、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初次卖淫嫖娼、因生活所…

    刑事辩护 2025年6月1日
    400
  • 轻伤害量刑标准判几年(二级轻伤赔偿标准及量刑)

    【案情介绍】 2018年6月24日中午,胡某认为其继父赵某纠缠其母亲姬某,遂微信联系张某某帮忙。当日14时许,被告人张某某在徐州市泉山区某路附近,拦停姬某驾驶搭载赵某、胡某等乘坐的车辆,将赵某拉出车外,二人发生口角,被告人张某某拳击赵某面部,致被害人赵某左眼眶内壁及下侧骨折。经鉴定,赵某左眼部的损伤程度构成轻伤一级。 立案后,被告人张某某经公安机关电话传唤到…

    刑事辩护 2025年6月1日
    600
  • 死刑缓期执行(中国无期徒刑一般坐牢的时间)

    我们经常在新闻上看到法院对罪犯宣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那么这个缓刑是什么意思呢,它和死刑立即执行有什么区别呢,是不是说判处缓刑就不用执行死刑了呢?还是说判处死刑,两年之后再执行死刑呢?今天我就来详细地给大家介绍一下。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是指对应当判处死刑,但又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犯罪分子,在判处死刑的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实行劳动改造,以观后效。法律规定:对于…

    刑事辩护 2025年6月1日
    500
  • 防卫过当辩护词范文(刑事案件辩护词模板)

    这个案件被告人实施正当防卫的现实危险的情形与举国关注的昆山“骑车男反杀案”极为相似,如果骑车男认定为正当防卫被判无罪的话,本案被告人的行为也应当认定为正当防卫,理应无罪。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河北世纪方舟律师事务所接受被告人李某某家属的委托,指派我作为李某某的辩护人参与本案的发回重审一审辩护。自辩护人介入本案以来,对李某某进行了多次会见,并进行了详细阅卷…

    刑事辩护 2025年6月1日
    500
  • 窝藏包庇罪怎么判刑(窝藏包庇罪的刑事处罚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昨天(9日)联合印发《关于办理窝藏、包庇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窝藏、包庇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及有关司法认定问题予以明确。依照《解释》规定,故意向司法机关提供虚假证明,以证明犯罪的人具有法定从轻、减轻、免除处罚情节的,以包庇罪定罪处罚。《解释》自2021年8月11日起施行。 《解释》明确规定,明知是犯罪的人,为帮助其逃匿,…

    刑事辩护 2025年6月1日
    400
  • 刑事和解的案件范围(盗窃赔偿协议谅解书模板)

    《刑法》第二百八十八条规定:“ 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

    刑事辩护 2025年6月1日
    400
  • 什么是故意伤害罪量刑标准(轻伤二级派出所处理流程)

    故意伤害罪是侵害他人身体权的一种行为,伤害别人身体达到一定程度就可能涉嫌刑事犯罪,有网友经常问故意伤害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那么今天就由我来为大家解答这个问题。 先给大家讲一个案例。张三是一个小混混,每天无所事事,在街上晃悠,这天他和几个兄弟看到一个美女,就想过去搭讪。刚刚跟美女打了个招呼,美女的男朋友李四就过来了,让他离开。张三觉得在兄弟面前丢了面子,就把李…

    刑事辩护 2025年6月1日
    500
  • 酒后驾车致人死亡判几年(醉驾致人死亡最高量刑)

    酒驾撞死人判多久,要根据犯罪情节轻重而论,但是撞死人需要承担的刑事处罚和行政处罚是逃不掉的。酒驾是非常严重且违法的行为,但是总有一些人抱着侥幸心理明知故犯,结果出了事故后又后悔莫及。 酒驾撞死人怎么判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

    刑事辩护 2025年6月1日
    500
  • 偷渡罪一般判多少年(有习偷渡罪量刑标准)

    5月6日上午,广西北海市银海区人民法院对三起涉嫌犯偷越国境罪案件宣判,三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八个月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至六千元不等。 庭审现场 案件一 2011年3月,被告人岑某霞在未取得合法有效证件情况下,从越南芒街乘船经北仑河非法入境广西东兴市,再乘车到广西合浦县山口镇被公安民警抓获,同年5月18日被遣送出境。 2017年9月,被告人岑某霞在未取…

    刑事辩护 2025年6月1日
    500
  • 伤害罪分为哪几种(刑法关于伤害罪的有关规定)

    这节课讲伤害罪,在讲伤害罪之前,我讲一下上次布置的案例。我看了你们的作业。关于第一个问题,即是否存在不作为的间接正犯,有的同学认为,行为无价值论会否认不作为的间接正犯,而结果无价值论会肯定不作为的间接正犯。其实,这个问题跟行为无价值和结果无价值没有什么关系。罗克辛教授是比较偏向于结果无价值论的学者,但他认为,这种情形只需要认定为直接正犯,而不需要认定为不作为…

    刑事辩护 2025年6月1日
    500
  • 故意伤害辩护词格式范文(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

    武汉故意伤害案成功罪轻辩护 高某因开“黑车”拉黑活因乘车价格问题与乘客被害人韩某、庄某等人发生口角,后互殴,高某持刀将被害人韩某、庄某扎伤,韩某构成轻伤、庄某构成轻微伤(上限),后高某自动投案。检察机关建议对高某在有期徒刑六个月到一年零六个月间量刑。本辩护人辩护建议在6-8个月间量刑或适用缓刑,最终法院基本采纳了本辩护人的辩护意见,最终判决高某有期徒刑七个月…

    刑事辩护 2025年6月1日
    500

发表回复

登录后才能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