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解答:
投诉业委会最有效办法是:
1、可以向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投诉;
2、可以向物业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投诉;
3、可以向乡镇人民政府投诉。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0日内,向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备案。
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由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组织能力的业主担任。
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在业主委员会成员中推选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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