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律师解答:
婚后买房写一方名字离婚的分割方式:婚后买房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按共同财产处理;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视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3、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地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房地产按出资份额共有,当事人另有约定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制的解释(一)》第七十六条,双方不能就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和归属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双方主张房屋所有权并同意竞价的,应当允许;(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评估机构应当按照市场价格对房屋进行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对方相应的补偿;(三)双方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应当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出售房屋,分割所得价款。
相关法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六条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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