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解答:
一年撤销权应从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这里的一年是除斥期间,而不是诉讼时效。也就是说,在此期间内,不存在期间的中断或者中止的问题,这一年是一个不变的期间,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不能要求延长该期间。一年内不行使的,该撤销权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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