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解答:
最高人民法院目前并没有关于审理承揽合同纠纷的解释。审理承揽合同纠纷是指审查与处理在签订承揽合同时发生的纠纷。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在发生承揽合同纠纷时,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的方式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二条
承揽人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承揽人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未经定作人同意的,定作人也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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