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解答:
建设工程价款包括:
1、预付款,指开工前发包人应预付给承包人的用于合同工程施工准备的款项,其比例一般不低于合同金额的1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30%;
2、进度款,指施工期间发包人按工程完成情况应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
3、结算款,指工程竣工结算后发包人应支付的除质保金外的剩余工程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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