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解答:
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根据法律规定,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十日前提出,招标人在对异议作出答复前应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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