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无效的后果是什么(合同被认定为无效的法律依据)

律来帮
商家名称:
律来帮
商家认证:
VIP会员
手机号码:
18365284851
添加微信:
18365284851
温馨提示:
请说在创想鸟看到,优惠更多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民法典》规定很明确,合同不成立、无效或被撤销后的法律后果就是“财产返还”和“折价补偿”,今天就来简单分析一下“财产返还”和“折价补偿”两个问题。

合同无效的后果是什么(合同被认定为无效的法律依据)

一、财产返还

财产返还,顾名思义就是把原来属于自己的东西(通过合同关系转让)要求相对人归还(合同不成立、无效或被撤销)给自己,从法律层面上讲属于财产返还请求权;财产返还请求权的性质属于物权请求权,即在合同不成立、无效或被撤销后,基于合同发生的物权变动丧失了基础,自然就产生物权回转的结果,转让人享有的是物权请求权性质的返还原物请求权。

财产返还时,都应该返还哪些财产,可以分两种情况来分析:一是财产出现增值、贬值情况时,如何确定返还范围才能保证相互返还的公平性;此时要综合考虑市场因素、受让人的经营或添附等行为与财产的增值、贬值之间的关联关系,在当事人之间合理的进行分配、分担,避免其中任何一方因合同不成立、无效或被撤销而获益;二是财产返时孳息是否需要返还;在涉及财产返还时孳息的问题,有些人认为应当区分占有人是善意还是恶意来确定,但笔者认为不论是善意占有还是恶意占有,在合同不成立、无效或被撤销后都是无权占有,既然是无权占有,不论是善意占有人还是恶意占有人,都无权获得占有物的孳息,此时就应当理解为返还原物的范围包括了原物和孳息。但善意占有毕竟不同于恶意占有,为了区别起见,善意占有人可以向权利人请求支付因维护财产所支出的必要费用。

合同无效的后果是什么(合同被认定为无效的法律依据)

二、折价补偿

折价补偿,就是在原物因事实或法律上的原因不能返还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请求折价补偿,其性质属于不当得利返还。

在原物不能返还的情况下进行折价补偿,应当根据当事人之间合同约定的价值(或转让价款)为基础,然后与原物灭失时所得的价值补偿或再次转让的价款进行比较,差值部分在当事人之间进行分配或分担;

此处折价补偿虽然性质上属于不当得利,但要与民法传统上的不当得利制度区别开来,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区分:一是返还范围;二是是否区分善恶义;三是是否可以要求损害赔偿;

综上所述,在合同不成立、无效或被撤销时,无论是财产返还或是折价补偿,都应当充分考量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不成立、无效或被撤销后的法益平衡问题,此时要求的是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尽可能的回到合同签订前的状态,不能因合同不成立、无效或被撤销后使其中任何一方当事人获益。

消息提醒:福州的白女士添加了微信

律师在线法律咨询,24小时在线咨询
微信号:18365284851

微信扫描上方二维码联系我们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253000106@qq.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发布者:普法网编辑,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law.chuangxiangniao.com/p/159242.html

(0)
上一篇 2025年2月8日 20:05:03
下一篇 2025年2月8日 20:05:07

相关推荐

  • 合同无效的后果是什么(合同被认定无效后的法律处理)

    【裁判要旨】在保证合同纠纷案件中,原告起诉请求继续履行合同,人民法院认为合同无效的,应当向原告释明变更诉讼请求。如未就保证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向当事人释明,机械适用“不告不理”原则而直接作出驳回当事人诉讼请求的判决,违反了《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第36条的规定,没有达到尽可能一次性解决纠纷的目的,增加了当事人的诉累,存在重大瑕疵,但并不属于《民事诉讼…

    2025年2月9日
    200
  • 合同无效的后果是什么(无效合同的类型及其法律后果)

    当我们入职一个新公司时往往会签订劳动合同,但对劳动法有较深认识的人少之又少,一不小心就会陷入劳动合同纠纷中,想要维护自己的权益,却发现合同中缺少有效的条例,维权困难。那么无效合同认定后,有什么法律后果? 网友咨询: 无效合同认定后,有什么法律后果? 律师解答: 合同是否成立取决于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是否真实,是一种事实判断,而合同无效则是意思自治与国家强制的权…

    2025年2月9日
    400

发表回复

登录后才能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