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企业处理劳动纠纷的对策
企业处理劳动纠纷的对策是:与劳动者协商;向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或者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劳动纠纷受理范围是什么
知芒网提醒,劳动纠纷受理范围如下:
1.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2.因企业职工流动、停薪留职、从事第二职业发生的争议;
3.因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工资(含津贴和补贴)的规定发生的争议;
4.因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作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病假待遇、死亡、丧葬抚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
5.因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集体福利费、交通补助费、探亲路费、取暖补贴、生活困难补助费等福利待遇的规定发生的争议;
6.因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职业技术培训的规定,职工在职期间参加各类专业学校和各种技术培训班、进修班的培训及相关的培训合同、培训费等发生的争议;
7.因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工作时间、休息时间、休假制度、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劳动保护、未成年人劳动保护等规定发生的争议;
9.因履行、变更、续订、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10.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劳动争议。
三、劳动纠纷可以做风险代理吗
劳动纠纷可以做风险代理。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定应当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劳动争议案件仅指“支付劳动报酬”和“工伤赔偿”纠纷。其他诸如“确定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以及因单位辞退引起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二倍赔偿金”纠纷,都可以实行风险代理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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