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离婚冷静期时间多长
离婚冷静期时间为30天。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离婚需要什么程序
知芒网提示您,协议离婚的程序如下:
1.双方持结婚证、身份证、离婚协议等材料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
2.婚姻登记员审查相关材料;
3.符合离婚条件的,办理离婚登记。
诉讼离婚的程序如下:
1.原告持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材料到法院提起诉讼;
2.法院受理后通知双方开庭;
3.法院开庭审理时先行调解;
4.调解不成的,作出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三、离婚冷静期一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
离婚冷静期一方不同意离婚时,可以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款至第三款的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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