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劳动仲裁裁决后多少天强制执行
劳动仲裁裁决十五日后当事人没有向法院起诉,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在两年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五十条 不服仲裁裁决提起诉讼
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第五十一条 生效调解书、裁决书的执行
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根据《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九条 申请执行期限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二、当事人不履行仲裁裁决怎么办?
仲裁当事人应按照仲裁裁决书中规定的期限自动履行裁决,如当事人一方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依据法律规定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一)如果被申请人的住所地或财产所在地在中国境内,对于涉外仲裁裁决,可向其住所地或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二)如果被申请人的住所地或财产所在地在中国境外,而且其所在国家也加入了1958年联合国《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申请人可根据该公约向该国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三)国内仲裁裁决可向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财产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第62条 当事人应当履行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第63条 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民事诉讼法第217条第2款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
第64条 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裁决,另一方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人民法院裁定撤销裁决的,应当裁定终结执行。撤销裁决的申请被裁定驳回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恢复执行。
三、不服劳动仲裁裁决法院有哪些审理范围
对仲裁裁决不服起诉到法院,法院会对全案进行审理。
以上就是知芒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劳动仲裁裁决后多少天强制执行的相关知识,当劳动仲裁判决生效后,当事人拒不履行判决,可以申请强制执行,而强制执行一般必须在十五日内开始执行,不得拒绝。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知芒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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