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补偿仲裁时效是怎么规定的

律来帮
商家名称:
律来帮
商家认证:
VIP会员
手机号码:
18365284851
添加微信:
18365284851
温馨提示:
请说在创想鸟看到,优惠更多

一、工资补偿仲裁时效是怎么规定的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的相关内容规定,对劳动争议处理中的期间计算作出了规定,具体内容是:

  (一)期间包括法定期间和仲裁委员会指定的期间。

  (二)期间以日、月、年计算。

  (三)期间开始之日计算在期间内。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天为期间届满的日期。法定节假日是指1949年政务院《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规定的元旦、春节、国际劳动节、国庆节。

  (四)期间不包括在途中时间。仲裁文书在期满前交邮的,不算过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相关内容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法律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申请人以时效中断、时效中止为由主张请求未过时效的,应提供相关证据证明。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前述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一)劳动争议仲裁时效期间的适用

  劳动争议中常见的争议焦点之一就是劳动者一方的请求是否超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相关内容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该法的相关内容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基于各自利益的角度,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对该条款的理解各执一词是可以被理解的。但笔者在劳动争议实务中发现部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仲裁委)和人民法院在该条款的适用尺度上也存在一些区别。在现行的劳动争议“一调一裁两审”的处理模式中,“裁”“审”两机构在法律理解和适用应该保持协调一致,这样才能更有效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更有利于劳动争议纠纷的有效化解,下面笔者就该条款的适用谈谈自己的一些看法。

  (二)不受“一年”的仲裁时效限制的情形

  根据《调解仲裁法》的相关内容规定,发生在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拖欠劳动报酬争议是作为该条第一款规定的除外情形,不受“一年”仲裁时效期间限制。虽然《劳动法》的相关内容已经明文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但要求劳动者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每月都要通过仲裁或诉讼的手段讨要工资,不仅不符合立法本意,也不符合劳动关系的社会伦理。因为从劳动关系的社会伦理上讲,劳动者对用人单位由于经营困难等原因造成的一时不能及时发放工资要有一个合理的容忍度,不应当每个月都要运用仲裁等强硬手段讨要工资。

  (三)关于“无故拖欠”和“克扣”

  在劳动争议中,用人单位往往混淆“无故拖欠”和“克扣”的概念,认为被欠薪的劳动者在每月工资支付日即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而工资发放数额的争议属于克扣工资的争议,即使发生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也应当受“一年”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故只对劳动者提出仲裁之前一年的工资请求予以认可,有些仲裁委也是依此进行认定的,应该说这样的理解是有些片面的。参考《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的相关内容规定,“克扣”工资是指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扣减劳动者工资的行为;“无故拖欠”工资是指除了规定的例外情形,用人单位延期支付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的行为。“扣减”与“未足额”的概念边界是比较模糊的,针对未支付的部分究竟属于“克扣”还是“无故拖欠”,争议双方往往各执一词。而实践中工资没有按月足额发放的情形又比较普遍,因此从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在用人单位没有书面通知劳动者拒绝支付全部工资的情形之下,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未足额发放工资的争议应当认定为拖欠劳动报酬争议。

  (四)关于“正常劳动”的正确理解

  工资是用人单位根据国家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依法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只要劳动者依照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在法定工作实践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从事了劳动,即正常劳动,用人单位就应当支付工资。《劳动法》的相关内容规定,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工资。也就是说劳动者在依法享有的法定节假日以及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晚婚晚育假、节育手术假、女职工孕期产前检查、产假、哺乳期内的哺乳时间、男方护理假、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等期间和劳动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占用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应当视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工资。在劳动争议中,用人单位往往有意将在上述视同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形下发生的报酬争议排除在劳动报酬争议之外,认为应该受“一年”的仲裁时效的限制,有些仲裁委也持同样的观点,导致劳动者的权利没有得到充分的保护。

  (五)严格限定不受“一年”的仲裁时效限制的情形

  应当将《调解仲裁法》的相关内容规定,适用的情形限定在“拖欠劳动报酬”发生的争议,如果劳动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内容规定,提出因用人单位未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主张用人单位每月支付提出两倍工资的请求,两倍工资中属于用人单位法定赔偿金的部分,不属于拖欠劳动报酬争议,仲裁时效应该适用《调解仲裁法》的相关内容规定,即从用人单位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违法行为结束之次日开始计算一年;如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已经工作满一年的,申请仲裁的时效从一年届满之次日起计算一年。

二、双倍工资计算仲裁时效的规定

  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向用人单位主张双倍工资的时效起算点,在实务中有一定的争议。有人说从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算,有人说从未签合同满一年时起算。两种说法,在实务中都有采纳。2011年11月8日江苏省高院、省劳动仲裁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指导意见(二)》,对双倍工资的时效起算点作出了明确规定。第一条规定:劳动者因用人单位未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主张用人单位每月支付二倍工资的争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及人民法院应依法受理。

  对二倍工资中属于用人单位法定赔偿金的部分,劳动者申请仲裁的时效适用《调解仲裁法》的相关内容规定,即从用人单位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违法行为结束之次日开始计算一年;如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已经满一年,劳动者申请仲裁的时效从一年届满之次日计算一年。按此规定,在2011年11月8日之前实务中按第一种说法,即从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算;之后按第二种说法,即从未签合同满一年时起算。两种说法,涉及到双倍工资性质的认识。

三、双倍工资仲裁时效多久

  二倍工资的仲裁时效应自用工满一个月的次日起,或者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计算,期间为一年。

  以上是知芒网小编由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工资补偿仲裁时效是怎么规定的、劳动仲裁时效什么时候中断或中止的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是对双方的约束。如需了解更多关于工资补偿仲裁时效是怎么规定的法律知识,欢迎登陆知芒网官网,将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

消息提醒:福州的白女士添加了微信

律师在线法律咨询,24小时在线咨询
微信号:18365284851

微信扫描上方二维码联系我们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253000106@qq.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发布者:普法网编辑,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law.chuangxiangniao.com/p/157741.html

(0)
上一篇 2025年2月8日 20:23:58
下一篇 2025年2月8日 20:24:14

相关推荐

  • 工伤认定标准是什么(伤残鉴定标准是怎样的)

    一、工伤认定标准是什么?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

    2025年2月12日
    900
  • 2022,工伤认定标准提交申请时期限是多久?

    2022,工伤认定标准提交申请时期限是多久?根据相关规定,如果员工因工负伤,其全部医药费、住院时的膳食费与就医路费均由企业承担;并且在医疗期间工资照发;确定为残废时,视其残疾程度,由劳动保险费中按月付给抚恤费或补助。接下来,普法网小编就带大家详细了解一下吧。 (一)用人单位一方的申请时限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的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

    2025年2月12日
    1000
  • 劳动诉讼费的计算依据是什么?

    劳动诉讼费的计算依据是什么?我国劳动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法第八十三条还规定:“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

    2025年2月12日
    900
  • 工伤鉴定标准与伤残鉴定标准的区别是什么?

    工伤鉴定标准是怎么样的? 工伤级别鉴定标准就是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根据《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

    2025年2月12日
    600
  • 工亡单位怎么写工伤认定申请书

      赚钱工作是一件开心的事情,谁也不希望出现什么意外情况,但是当不幸发生的时候我们应该及时减少损失。想必很多人都想要了解,工亡单位怎么写工伤认定申请书?下面由知芒网小编为您介绍一下。   申请人:×××,性别×,××年××月×日出生,民族×,住×××市×××街,身份证号码:×××,是××公司职工。 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公司,地址:××××…

    劳动纠纷 2025年2月12日
    800
  • 下班途中死亡算工伤对单位公平吗

      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其实有可能发生交通事故,而其中造成职工人身损害的情况比较多,但如果事故比较严重的话,出现职工死亡的结果也是有的。那下班途中死亡算工伤对单位公平吗?相信很多人都有这方面的疑问,接下来,知芒网小编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职工应当认定为工伤。条例规定,职工有六种情形之一,应认定…

    劳动纠纷 2025年2月12日
    800
  • 在上班途中发生车祸了算不算工伤?

      在上班的时候,心情往往比较焦灼,上班途中因为走路没看红绿灯或者开车太快等原因发生车祸的现象屡见不鲜,但是让很多人感到疑惑的是:在上班途中发生车祸导致的人身伤害算是工伤吗?还是只能算是交通事故呢?其实这不能一概论之,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确定算不算工伤主要还得看在上班途中发生的车祸是否由本人来负主要责任。   依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在上下班…

    劳动纠纷 2025年2月12日
    700
  • 员工早退遭意外伤害可以认定工伤吗?

      按规定,员工在上下班途中遭到意外伤害,可以认定为工伤,并享受工伤待遇。但是,有些员工不遵守公司规定,上班早退,又遭到意外伤害。因为是在是下班时受伤,所以会去申请工伤。但是,因为员工早退违规,所以可能会直接影响认定工伤。   首先,员工在上下班途中遭到意外伤害,并且是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可以认定工伤。   但是,因为员工早退…

    劳动纠纷 2025年2月12日
    700
  • 已满60周岁工作受伤可以认定工伤吗?

      按规定,员工工作受伤,可以认定工伤,依法领取工伤赔偿。但是,有些员工过了法定退休年龄还在工作,已满60周岁工作受伤。因为退休员工继续工作会认定为劳务关系,那么可能会影响认定工伤。   首先,公司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员工受伤,可以认定工伤,享受工伤待遇。   不过,已达退休年龄继续工作的,跟公司建立劳务关系,所以工作受伤不能认定工伤,不过…

    劳动纠纷 2025年2月12日
    1000
  • 上班时候出车祸算工伤吗

      工伤的认定范围还是比较广泛的,在上班和下班出现的不是自己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也能认定为工伤,这个工伤赔偿的时候,一般需要由肇事者缴纳医疗费的。知芒网小编通过你的问题带来了以下的法律知识,希望对你有帮助。   上班时候出车祸算工伤吗   1、不是劳动者主要责任的,可以算是工伤;   2、比如承担交通事故的次要责任、同等责任或者不承担责任;   3、并且,…

    劳动纠纷 2025年2月12日
    800
  • 单位组织的比赛受伤算工伤吗

      工伤认定的要求是相当严格的,不是在单位受伤就是工伤。那么单位组织的比赛受伤算工伤吗?下文知芒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工伤认定的知识。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而根据劳动法律法规侧重于保护劳动者的立法原意和司法实践,在认定“工作原因”、“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时不能机械绝…

    劳动纠纷 2025年2月12日
    800
  • 上班期间跟同事争吵打架受伤能认定为工伤吗?

      上班期间,同事间因为工作矛盾或者私人恩怨起争执,最后矛盾激化直接动手打架,一方情绪激动难以控制自己行为的,可能会导致另一方受伤。因为是在上班期间工作场所内遭到伤害,受伤的员工便要确定是否可以认定工伤,享受工伤待遇。   按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有以下情形的会被认定为工伤:   1、员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   2、员工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

    劳动纠纷 2025年2月12日
    800
  • 突发疾病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从什么时候起算?

      劳动法律规定,在上班时间和工作岗位,员工有突发疾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将会视同工伤,员工家属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不过,员工突发疾病被送去抢救后,要确定48小时内的起算时间,这将直接影响工伤的认定。   其实,按规定,我国当前法律明确了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所以,对于突发疾病的起算时间并未明确。   不过,…

    劳动纠纷 2025年2月12日
    800
  • 一人一半的交通事故责任可以申请工伤吗?

      我们知道,员工遭到事故伤害,非公司员工本人主要责任或全责受伤,并属于法定工伤范围的,即可以申请工伤。所以,员工发生交通事故伤害,并被认定为一人一半的事故责任,那么就要考虑是否可以申请工伤,依法享受工伤待遇。   按规定员工遭到以下的事故伤害,应当认定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

    劳动纠纷 2025年2月12日
    800
  • 工伤二次鉴定怎么回事

      在现实生活中工伤意外事故是经常发生的,发生工伤后造成劳动者伤残的,劳动者可以做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伤残的等级,那么工伤二次鉴定怎么回事呢?下面由知芒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的解答,希望以下的知识对读者有所帮助。   一、工伤二次鉴定怎么回事   工伤事故造成劳动者伤残的,如果工伤职工工伤复发,造成伤残加重的,就需要做二次劳动能力鉴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

    劳动纠纷 2025年2月12日
    800

发表回复

登录后才能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