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象竞合犯是择一重罪处罚吗

律来帮
商家名称:
律来帮
商家认证:
VIP会员
手机号码:
18365284851
添加微信:
18365284851
温馨提示:
请说在创想鸟看到,优惠更多

一、想象竞合犯是择一重罪处罚吗

  想象竞合犯的原则,即于犯罪行为所触犯之各罪中,从一重罪处罚,这也是世界上许多国家的立法例,是十分合理的。之所以“合理”,是因为采用这种处罚原则符合想象竞合犯本身既区别于一罪,又区别于数罪的独特本质这个内在之“理”。

  首先,想象竞合犯中行为人实施了一个犯罪行为却侵犯了数个客体,因而其社会危害性显然大于单纯一罪。根据罪责刑相适应的原则,其所承担的刑罚也应当较单纯一罪为重。在从一重罪的原则之下,犯罪所应承担的刑罚较单纯一罪为重,体现在无论犯罪人主观意图指向何结果,均必须承受基于该罪过所实施行为而导致较严重后果的惩罚,其最终处罚之罪可能与其主观意图不同,可见其重。

  其次,同理,想象竞合犯中行为人只实施了一个危害行为,其危害性较实施数行为触犯数罪名的实质数罪为轻,故其所受刑罚应较实质数罪为轻。而在从一重罪的原则之下,无论犯罪人的行为触犯几个罪名,最终对其只按一罪处罚,可见其轻。

  因此从一重罪处罚的原则能够达到对想象竞合犯的犯罪行为的合理评价,刑罚轻重控制适度,于理论及实践均有不菲的价值,应当予以肯定并坚持下去。那么实践中究竟如何操作,以实践这一原则呢?这里提出一些原则性的做法。

  第一,何谓“重罪”?在确定重罪之前,应对各罪按其情节分别评价,归入各罪中该行为应处的量刑档次,在此基础之上对各罪的法定刑进行比较。按照主刑重于附加刑,主刑中按死刑、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的顺序确定重刑。对于量刑幅度,应根据实际情况以上限高者或下限高者计。

  第二,对于轻罪的附加刑如何处理。有学者借鉴国外立法经验提出应该并罚,对于这个问题,笔者认为对犯罪行为的评价应做到不重复、不遗漏,因而在重罪并未规定附加刑的情况之下,应当按照轻罪的附加刑和重罪并罚,因为行为人毕竟实施了当处附加刑的行为。但是,如果重罪亦规定了同种附加刑,则应从重罪规定,按重罪之刑处罚。

二、想象竞合和牵连犯的关系

  (一)想象竞合犯

  基于一个罪过,实施一个犯罪行为,同时侵犯数个犯罪客体,触犯数个罪名的情况。

  (二)牵连犯

  1、概念:以实施某一犯罪为目的,其方法行为(如为招摇撞骗罪而伪造国家机关证件;采用破坏的方法盗窃)或结果行为(盗窃信用卡并使用;假冒注册商标同时销售该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又触犯其他罪名的犯罪形态。

  2、处罚

  原则上择一重罪处罚,但刑法分则或司法解释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想象竞合犯:实施了一个行为侵犯了数个客体,触犯了数个罪名,

  牵连犯:以实施某种犯罪为目的,其方法行为或结果行为又触犯了其他罪名。

  其次,想象竞合犯是指行为人基于一个犯罪意图所支配的数个不同的罪过,实施一个危害行为,而触犯两个以上异种罪名的犯罪形态。

  牵连犯是指行为人实施某种犯罪,而方法行为或结果行为又触犯其他罪名的犯罪形态。

  从两种犯罪形态的定义中可看出,想象竞合犯实际上只有一个危害行为,而牵连犯则有数个行为,如方法行为、结果行为。

  最后,想象竞合犯的处断原则采用“从一重处断”,不实行数罪并罚。

  牵连犯的处断原则是:凡刑法分则条款对特定犯罪的牵连犯明确规定了相应处断原则的,无论其所规定的是何种处断原则,均应严格依照刑法分则条款的规定,对特定犯罪的牵连犯适用相应的原则予以处断。除此之外,对于其他牵连犯,即刑法分则没有明确规定处断原则的牵连犯,应当适用从一重处断的原则定罪处刑,也不实行数罪并罚

三、结果加重犯与想象竞合犯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结果加重犯是一行为犯一罪,想象竞合犯是一行为触犯数罪名,数罪名是各自独立的,没有依附关系。

  (二)结果加重犯侵害的犯罪对象大多是同一的,例如伤害致死、强奸致死等;想象竞合则与之相反,其一行为所侵害的往往是不同的犯罪对象,如开一抢,打死甲,打伤乙。

  (三)结果加重犯是犯一罪发生加重结果,其加重结果与基本犯罪的构成结果之间往往具有重合性。想象竞合犯除了行为要件以外,其它方面大多数有数罪特征,其中当然包括数个结果,这数个结果间较少具有重合性。

  (四)结果加重犯本身有独立的法定刑,只要在其法定刑幅度内处罚即可,刑罚运用上较为简单;想象竞合犯则须比较各罪的法定刑的轻重,按照其中一个重罪定罪,并在其法定刑幅度内酌情从重处罚,刑罚适用上较为复杂。

   以上就是知芒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想象竞合犯是择一重罪处罚吗的相关知识,由上述可知,想象竞合犯采用从一重罪处罚的处罚原则,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知芒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消息提醒:福州的白女士添加了微信

律师在线法律咨询,24小时在线咨询
微信号:18365284851

微信扫描上方二维码联系我们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253000106@qq.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发布者:普法网编辑,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law.chuangxiangniao.com/p/156293.html

(0)
上一篇 2025年5月16日 01:16:07
下一篇 2025年2月9日 22:56:18

相关推荐

  • 犯罪中止和犯罪未遂案例

    一、犯罪中止和犯罪未遂案例   案例:夜晚,歹徒跟踪一女子到一僻静处,正准备行凶,女子的朋友出现,两人想谈起来,歹徒便隐身于附近,意欲等女子朋友离开后再行凶,然而直到天亮,歹徒的行凶机会失去,女子朋友仍未离开,歹徒的行凶计划遂失败。请问这属于中止还是未遂?这里面似乎既有歹徒主观行为也有客观条件存在。   举的例子属于犯罪未遂。刑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已经着手实…

    刑事辩护 2025年5月16日
    500
  • 法条竞合与想象竞合举例

    一、法条竞合与想象竞合举例   想象竞合是行为人实施一个犯罪行为,其犯罪结果侵害两个或两个以上权益,触犯两个或两个以上罪名.如一枪打过去打死了一人,子弹穿过身体又重伤了另外一个人,则此人一个行为犯了两个罪,故意杀人和故意伤害,但只有一个行为,则从重,定故意杀人.故意杀人和故意伤害本身两个罪没有竞合,所以不是法条竞合.   法条竞合,指一个犯罪行为同时触犯数个…

    刑事辩护 2025年5月16日
    300
  • 刑事和解协议和谅解书一定要在公安局写吗

    一、刑事和解协议和谅解书一定要在公安局写吗   不一定。未经公安机关同意,当事人经协商一致写刑事谅解书的,只要内容符合法律规定,当事人在自愿合法前提下签字确认的,刑事谅解书具有法律效力。另外,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情形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

    刑事辩护 2025年5月16日
    500
  • 转移贷款用途够罪吗

    一、转移贷款用途构罪吗   改变贷款用途一万元以上的是犯罪,一万元以下的不是犯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涉嫌贷款诈骗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合法取得贷款后,改变贷款用途必然不构成贷款诈骗罪。使用欺骗手段骗取金融机构贷款后,改变贷款用途可能会成为构成贷款诈骗罪的事由,但仍应区分改变用途的原因,以及实际用于何…

    刑事辩护 2025年5月16日
    500
  • 刑事案件到检察院了不起诉几率

    一、刑事案件到检察院了不起诉几率   刑事案件到了检察院以后一般是由检察机关提起诉讼的,检察机关可以自己立案起诉犯罪嫌疑人,也可以在公安机关移送案件后对犯罪嫌疑人提起诉讼。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 二、案子到检察院了,多久能到法院   普通案件,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期限是1个月,重大、复杂…

    刑事辩护 2025年5月16日
    500
  • 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的数额

    一、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的数额    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司法解释规定:   第一百一十五条放火、决水、爆炸、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立案标准…

    刑事辩护 2025年5月16日
    400
  • 刑法193条贷款诈骗罪 要坐几年牢

    一、刑法193条贷款诈骗罪要坐几年牢   (一)《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

    刑事辩护 2025年5月16日
    300
  • 刑事案件开庭审理后,等开庭宣判,还需要律师吗

    一、刑事案件开庭审理后,等开庭宣判,还需要律师吗   这个主要看案件的复杂程度以及法院在宣判过程中是否有需要特别陈述或者特别提醒当事人的地方,如果有的话,一般会开庭宣判的,当然,案情简单明了的,有可能不开庭,直接发放判决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第九条规定:   公开的庭审活动,公民可以旁听。   旁听席位不能满足需要时,人民法院可以根…

    刑事辩护 2025年5月15日
    500
  • 想象竞合犯牵连犯和吸收犯的区别

    一、想象竞合犯和牵连犯的区别   1.想象竞合犯   基于一个罪过,实施一个犯罪行为,同时侵犯数个犯罪客体,触犯数个罪名的情况。   2.牵连犯   (1)概念:以实施某一犯罪为目的,其方法行为(如为招摇撞骗罪而伪造国家机关证件;采用破坏的方法盗窃)或结果行为(盗窃信用卡并使用;假冒注册商标同时销售该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又触犯其他罪名的犯罪形态。   (2)…

    刑事辩护 2025年5月15日
    400
  • 想象竞合与吸收犯的区别

    一、想象竞合与吸收犯的区别    想象竞合犯:想象竞合犯也称观念的竞合、想象的数罪,是指基于一个罪过,实施一个犯罪行为,同时侵犯数个犯罪客体,触犯数个罪名的情况。例如行为人甲欲杀死某乙,开枪后不仅致乙死亡,而且又致乙身旁的丙轻伤,就属于想象竞合犯。我国刑法没有明文规定的想象竞合犯,但这一概念在刑法理论上一直是被承认的,并为司法实践所普遍接受。    成立吸收…

    刑事辩护 2025年5月15日
    400
  • 危害公共安全罪最低刑期

    一、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最低判多久   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一个概括性的罪名,这类犯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客观表现为实施了各种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包括:   1、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   2、破坏交通运输、公共设备,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   3、实施恐怖活动,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   4、涉及枪支、弹药、爆炸物、核材料,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   5、…

    刑事辩护 2025年5月15日
    500
  • 放火罪既遂与未遂的区别

    一、放火罪的既遂与未遂    放火犯通常以烧毁目的物为犯罪目的。但是,判断放火罪的既遂与未遂,不应以犯罪目的是否达到为标准,而应以行为是否符合本法规定的放火罪的全部构成要件为标准。   本法对于放火罪的规定有两个条文,即本条和第115条。这两条的关系是,本条是规定放火罪的构成要件的基本条款,第115条是与本条相联系的结果加重条款。   根据刑法理论,结果加重…

    刑事辩护 2025年5月15日
    500
  • 刑事拘留期限届满最后一天几点放

    一、刑事拘留期限届满最后一天几点放   《拘留所条例》第三十条规定:被拘留人拘留期满,拘留所应当按时解除拘留,发给解除拘留证明书,并返还代为保管的财物。   拘留所放人都是正常工作时间,一般在上午进行。   刑法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刑事辩护 2025年5月15日
    500
  • 刑侦队问话是否告知地址

    一、刑侦队问话是否告知地址   当然是需要告知地址的,配合调查是每一个公民需要尽到的责任以及义务。 二、刑警队一般怎么审犯人   一般警察审问犯罪嫌疑人首先,调查犯罪动机,后面,犯罪时间是否有不在场证据,会围绕所有案件相关的线索进行询问,当然会有不同的策略与方式。按刑事诉讼法规定:首先是问身份情况,后询问案件事实。警察审问犯人他不会直接问的,都是套犯人的口供…

    刑事辩护 2025年5月15日
    300
  • 网上追逃都是什么犯罪

    一、网上追逃都是什么犯罪   网上追逃的人是不是就是有证据一定犯罪,这要分两个方面来说:   首先,网上追逃是有一定的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网上追逃是公安机关发布通缉令的一种方式,被通缉的对象仅限于依法应当逮捕而在逃的犯罪嫌疑人,包括依法应当逮捕而在逃的和已被逮捕但在羁押期间逃跑的犯罪嫌疑人。   而逮捕则是检察院、法院批准或决定,公安机关执行的,对有证据证明…

    刑事辩护 2025年5月15日
    300

发表回复

登录后才能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