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此情况属于车辆在高速公路发生故障,应及时打开危险报警闪光灯,如果车辆还可以移动,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将车辆驶入最右侧紧急停车带,并设置警告标志。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八条规定,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时,应当依照本法第五十二条的有关规定办理;但是,警告标志应当设置在故障车来车方向一百五十米以外,车上人员应当迅速转移到右侧路肩上或者应急车道内,并且迅速报警。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或者交通事故,无法正常行驶的,应当由救援车、清障车拖曳、牵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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