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立案该带什么材料去法院
1.起诉状。
2.身份证明文件。
3.证据材料。
4.其他与案件有关的材料。
5.诉讼费。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二、立案能不能撤销案件
知芒网提醒您,立案可不可以撤销案件,需视情况而定:
1.如果当事人出现法定情形,可以撤销案件,案件是自诉案件,自诉人可以主动撤案,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
2.如果犯罪嫌疑人和受害者就赔偿问题达到协议,取得受害者谅解的,司法机关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于刑事处罚,不能撤案。
立案撤销案件的情形有哪些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刑事案件立案后要多久结案
刑事案件立案后在通常情况下要在2个月内结案,最长不超过3个月。但如果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存在难以结案的法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3个月;若存在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应当报请最高院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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