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权合同的内容是怎样的?

律来帮
商家名称:
律来帮
商家认证:
VIP会员
手机号码:
18365284851
添加微信:
18365284851
温馨提示:
请说在创想鸟看到,优惠更多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居住权作为用益物权,是指在他人住宅上设定的为特定自然人生活需要而对该住宅享有的占有、使用的权利。当事人设立居住权,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签订居住权合同。
知芒网律师解答:
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四)居住权期限;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广东卓建(龙岗)律师事务所吴俊杰律师解析:
办理居住权首次登记的申请材料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房屋用途为住宅的不动产权属证书、居住权合同。
申请人可任意选择就近的不动产登记大厅窗口提出登记申请,窗口按照统一规范要求受理,对申请材料全部进行电子化扫描,系统内部按电子流程办理。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居住权登记的过程中,要重点对设立居住权的不动产是否已经登记,居住权人是否为自然人,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居住权合同或者遗嘱等记载的主体是否一致等事项进行审核。符合登记条件的,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登记证明,实现即时办结。
居住权存续期间,居住权人不想住了,有权选择放弃居住权,并单方到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注销。如果与房主协商一致解除居住权合同的,由双方共同申请。居住权期限届满的,房主或居住权人任何一方都可申请注销居住权登记;居住权人死亡的,由房屋所有权人即房主单方申请注销居住权登记。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条,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四)居住权期限;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吴俊杰律师简介
吴俊杰律师,2019年加入广东(卓建)龙岗律师事务所企行团队,系律所主任团队二代核心成员,团队主办律师。曾任职深圳基层党委委员,有丰富的基层服务和调解经验。擅长债权债务纠纷、合同纠纷、建设工程纠纷。

消息提醒:福州的白女士添加了微信

律师在线法律咨询,24小时在线咨询
微信号:18365284851

微信扫描上方二维码联系我们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253000106@qq.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发布者:普法网编辑,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law.chuangxiangniao.com/p/141067.html

(0)
上一篇 2025年5月6日 13:11:29
下一篇 2025年2月9日 10:24:56

相关推荐

  • 什么是附义务赠与合同?

    附义务的赠与合同,也称附负担的赠与合同,是指在赠与合同中赠与人对其赠与附加一定的条件,使受赠人负担一定的给付义务的这种合同。 网友咨询: 什么是附义务赠与合同? 山东诚信人律师事务所赵光绪律师解答: 附义务的赠与合同,也称附负担的赠与合同,是指在赠与合同中赠与人对其赠与附加一定的条件,使受赠人负担一定的给付义务的这种合同。附义务的赠与的效力: 1、受赠人应当…

    合同纠纷 2025年5月6日
    400
  • 房东在租赁期间把房子卖了怎么赔偿?

    租房没到期,房东应该退还相应的房租,并给予适当的补偿,如果约定了违约金的,可以要求房东支付违约金。 知芒网律师解答: 租赁合同违约赔偿的规定如下: 1、当事人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2、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

    合同纠纷 2025年5月6日
    600
  • 不支付物业费是不是违约?

    违约金,是指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时,按照合同的约定,为其违约行为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违约金一般分为惩罚性违约金和补偿性违约金。知芒网律师解答: 物业服务合同是指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委员会订立的,规定由物业服务企业提供对房屋及其配套设备、设施和相关场地进行专业化维修、养护、管理以及维护相关区域内环境卫生和公共秩序,由业主支付报酬的服务合同。业…

    合同纠纷 2025年5月6日
    300
  • 双方签订的不公平合同应该如何处理?

    自愿签署的合同不公平可以请求变更或撤销的。 北京市浩东律师事务所张学坤律师解答: 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1、当事人自知道或者…

    合同纠纷 2025年5月6日
    500
  • 定金与违约金并存是否是违法的?

    定金,是指当事人约定的,为保证债权的实现,由一方在履行前预先向对方给付的一定数量的货币或者其他代替物。违约金,是指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时,按照合同的约定,为其违约行为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知芒网律师解答: 针对同一违约行为,定金与违约金不能同时适用。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

    合同纠纷 2025年5月6日
    700
  • 保证合同必须要单独订立吗?

    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知芒网律师解答: 1、保证合同可以是单独订立的书面合同,也可以是主债权债务合同中的保证条款。第三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作出保证,债权人接收且未提出异议的,保证合同成立。 2、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

    合同纠纷 2025年5月6日
    500
  • 付了定金房子不想要了,定金可以退吗?

    定金,是指当事人约定的,为保证债权的实现,由一方在履行前预先向对方给付的一定数量的货币或者其他代替物。 网友咨询: 付了定金房子不想要了,定金可以退吗? 上海金申律师事务所李银伟律师解答: 定金,是指当事人约定的,为保证债权的实现,由一方在履行前预先向对方给付的一定数量的货币或者其他代替物。定金是担保的一种。由于定金是预先交付的,定金的数额在事先也是明确的,…

    合同纠纷 2025年5月6日
    400
  • 附条件的赠与可以任意撤销吗?

    附条件赠予不可以随意撤销。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的,赠与人才可以撤销赠与合同。 网友咨询: 附条件的赠与可以任意撤销吗? 江西凯莱律师事务所黄先兴律师解答: 附条件赠予不可以随意撤销。 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

    合同纠纷 2025年5月6日
    400
  • 什么是合伙合同?

    根据相关规定,设立合伙企业,应当有书面合伙合同,那么,什么是合伙合同?解除合伙合同的情形有哪些呢?一起来看看吧! 一、什么是合伙合同? 合伙合同又称“个人合伙合同”。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为实现共同经济目的约定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分利润,共担风险的协议。具有确定合伙内部关系的重要作用,它除须遵循合同行为的一般规则外,还受到法律对合伙关系的特殊限制,即合伙合…

    合同纠纷 2025年5月6日
    600
  • 委托合同的种类有哪些?

    委托合同是指受托人为委托人办理委托事务,委托人支付约定报酬或不支付报酬的合同。那么,委托合同的种类有哪些?有什么特征? 一、委托合同的种类有哪些? 1、根据受托人的权限范围,委托合同可以分为特别委托和概括委托。特别委托是指委托人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数项事务的委托;概括委托是指委托人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的委托。 2、根据受托人的人数,委托合同可以分为单独…

    合同纠纷 2025年5月6日
    600
  • 委托合同终止的原因是什么?

    委托合同是指受托人为委托人办理委托事务,委托人支付约定报酬或不支付报酬的合同。那么,委托合同终止的原因是什么?有什么后果? 一、委托合同终止的原因是什么? 委托合同终止的原因包括一般原因和特殊原因。一般原因是指一般合同所通存的终止原因。如委托事务处理完毕、委托合同履行已经不可能、委托合同的存续期间届满等;特殊原因是指导致委托合同终止特有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两种…

    合同纠纷 2025年5月6日
    600
  • 委托合同中,受托人和委托人分别有什么责任和义务?

    委托合同又称委任合同,是指委托人与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其中,委托他人为自己处理事务的人称委托人,接受他人委托的人称受托人。那么,委托合同中,受托人和委托人分别有什么责任和义务? 一、委托合同中,受托人和委托人分别有什么责任和义务? 受托人的责任和义务: 1、办理委托事务的义务。受托人对委托事务原则上应亲自办理,只有在事先取得委托人的同意…

    合同纠纷 2025年5月6日
    700
  • 行纪合同中,行纪人和委托人分别有什么权利和义务?

    行纪合同中,以自己名义为他人从事贸易活动的一方为行纪人,委托行纪人为自己从事贸易活动并支付报酬的一方为委托人。那么,行纪合同中,行纪人和委托人分别有什么权利和义务? 一、行纪合同中,行纪人有什么权利和义务? 1、行纪人的主要义务: (1)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的义务。行纪人应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完成行纪行为,并应当尽注意义务,以使委托人的利益不受损失或少受损失。 …

    合同纠纷 2025年5月6日
    700
  • 行纪合同与居间合同,有什么区别?

    行纪合同与居间合同,二者的相同点都是属于提供劳务性质的合同。那么,行纪合同与居间合同,有什么区别? 一、行纪合同与居间合同,有什么区别? 1、行纪合同的行纪人是行纪合同的一方当事人,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交易事务,与第三人发生直接的权利义务关系,处理事务的后果是间接地而不是直接地归于委托人;居间合同的居间人,限于报告订约机会或媒介订约,其服务的范围有…

    合同纠纷 2025年5月6日
    700
  • 行纪合同与委托合同,二者有什么区别?

    很多人都分不清行纪合同跟委托合同,常常把二者搞混,其实二者是有区别的,那么,行纪合同与委托合同,二者有什么区别? 一、行纪合同与委托合同,二者有什么区别? 1、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委托合同又称委任合同,是指委托人与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2、行纪合同属于有偿合同;委托合同既可以是有偿合同…

    合同纠纷 2025年5月6日
    500

发表回复

登录后才能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