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实践中,合同是由平等民事主体签订的,而签订合同有不同的方式,其实就包含口头形式的合同,口头承诺合同与书面合同同样具有法律。那么,如果遇到口头承诺不履行怎么办?下面知芒网小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口头承诺不履行怎么办
口头承诺不履约的,应当收集相关证据,要求对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二、口头承诺没实现能否算违约
如果有证据能够证明口头承诺的存在,那么口头承诺没有实现就属于违约的行为。但是一般口头承诺比较难举证,所以最好合同采用书面形式,将条款写明。
根据《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三、承诺的有效条件是什么
承诺是指受要约人按照所指定的方式,对要约的内容表示同意的一种意思表示,在国际贸易中,也称“接受”或“收盘”,任何有效的承诺,都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承诺必须与要约的内容完全一致。即承诺必须是无条件地接受要约的所有条件。
(2)承诺必须是在有效时间内作出。所谓有效时间,是指要约定有答复期限的,规定的期限内即为有效时间;要约并无答复期限的,通常认为合理的时间(如信件、电报往来及受要约人考虑问题所需要的时间),即为有效时间。
(3)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要约和承诺是一种相对人的行为。因此,承诺必须由被要约人作出。被要约人以外的任何第三者即使知道要约的内容并对此作出同意的意思表示,也不能认为是承诺。被要约人,通常指的是受要约人本人,但也包括其授权的代理人。无论是前者,还是后者,其承诺具有同等效力。
以上是一篇关于口头承诺不履行怎么办方面的介绍,主要介绍了口头承诺不履行的处理方法,还有口头承诺的概念以及取证问题,对于口头承诺不履行方面的法律问题,如果有必要的时候,建议找一下知芒网客服代为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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