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企业法人借给公司资金是否可以,主要看注册资本是否已经到位。
一、如果公司的注册资本已经全部到位,为筹措资金,企业从法定代表人处借入资金用于生产经营,支付一定的资金占用费是可以的。
二、如果企业注册资本一方面未到位,另一方面又从法定代表人处借款,就显得不太合适。因为股东对公司负有足额出资义务。
1.《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2.《公司法》第三十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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